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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被判16年!受贿2308万元
原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落锤。
据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2018年7月19日,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中国银监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办公厅主任杨家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起诉指控,依法判决杨家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现查明: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杨家才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副局长、安徽监管局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银监会主席助理兼办公厅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武汉三元房地产公司、武汉农商行和吴某、方某等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代某(另案处理)、其儿子杨某(另案处理)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08.62万元。被告人杨家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差额3159.593229万元杨家才不能说明来源。
被告人杨家才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现场濮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提忠、公诉二处处长董晓敏、公诉一处副处长宋世锋、公诉二处检察官助理牛言跃出庭支持公诉。
今年5月10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两条信息。一条是2018年1月29日,河南省濮阳市检察院对中国银监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另一条是2018年4月26日,杨家才案开庭,其当庭认罪悔罪。
2017年5月23日,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杨家才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同年8月1日,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杨家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探巡视和纪律审查信息,为个人职务提拔搞非组织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在进入原银监会工作之前,杨家才曾先后在湖北、安徽两地银监局担任领导职务。在担任安徽银监局局长期间,杨家才主导组建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徽商银行。这一将省内城商行、城市信用社等吸收合并的模式在当时被视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一条新出路。
2007年1月,杨家才进入原银监会,出任银行监管一部主任,后历任办公厅主任,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等。
附杨家才简历:
杨家才,男,1961年出生于湖北,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1980.09-1988.12 湖北省钟祥县粮食局干部、县政府财金办、政府办科长
1988.12-1990.03 中国人民银行钟祥县支行总稽核
1990.03-1997.06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人事处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7.06-2001.04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副行长、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1.04-2003.07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3.07-2005.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筹备组成员,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5.06-2007.0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1-2012.0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
2012.09-2013.0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2013.0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办公厅主任
(简历摘自原中国银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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