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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省长串供的资阳女书记,11次收受当地车企贿赂款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女),曾在家、在医院、在办公室,11次收受当地车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13万余元、美元1万元。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李佳曾与四川省原省长魏宏在同一部门共事11年,她落马后检举了魏宏,后又与魏宏串供。最终,魏宏被断崖式降级。
她先检举省长,后又串供李佳出生于1966年1月,四川仁寿人。她早年在共青团系统工作,1992年10月起进入省委组织部,在此工作了14年,期间外出任职约2年。
在省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李佳与历任副部长、部长的魏宏共事11年。初到组织部时,她还只是副科级,离开时已经是正厅级。
2009年,李佳赴资阳任市委书记,魏宏则于2013年初当选为省长。到2014年11月,李佳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年后,魏宏“失联”,中纪委证实,其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反省思过。
两人前后脚落马的原因很简单:李佳被查后,检举了自己的老领导——魏宏。
李佳与魏宏还曾共同对抗组织审查,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披露,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3名“内鬼”的帮助,身处看守所的李佳与接受中纪委审查魏宏串供,令后者要么拒不认错,要么避重就轻,李佳自己的口供也发生重大变化。此外,还查出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副书记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
2016年2月,魏宏被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并断崖式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他被指在自身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情况下,不珍惜组织多次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对抗组织审查。此外,他还插手司法活动。
相比之下,李佳的问题严重得多,不仅违纪,还构成了违法。魏宏获处理同年11月,她被内江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200万。这名女书记不但利用干部选拔收受50万,还通过为企业谋利受贿556万。此外,还有多达75万元的礼金。
与周永康关系密切的四川黑老大刘汉被捕后交代,他曾向李佳进行过利益输送。
车企老板主动交代,牵出腐败窝案
李佳曾收受四川南骏汽车集团及董事长孙振田贿送的人民币313万余元、美元1万元。
2010年,这家车企为打造30万辆轻微车项目,经集团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由孙振田向李佳行贿13.2万元。2010年至2014年,当该车企与与韩国现代合资成立四川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为求得和感谢帮助,分9次,共送给李佳人民币300万元、美元1万元。
从送钱地点来看,这11次行贿发生在医院1次、李佳的成都家里9次、李佳的办公室1次。
从送钱数额来看,最大的一笔发生在2013年春节前,孙振田到李佳的家中送了60万。最小的一笔发生在2010年3月,当时李佳正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看病住院,孙振田跑到病房送了1.2万元。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为了表示关心、联络感情,许多行贿者会乘着领导干部治病住院的机会,以“探病”为名义送上财物。例如甘肃省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曾在两次因病住院期间收受礼金16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孙振田不仅给时任资阳市委书记的李佳送钱,还陆续向时任资阳市长、后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罗勤宏行贿人民币110万、美元1万元,以及向后任资阳市长的邓全忠行贿人民币74万元、美元14万元。
2014年9月,四川省纪委在查办邓全忠案时,发现了孙振田的问题,通知其接受调查。在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前,他不仅如实交代了向邓全忠行贿的问题,还主动交代了向罗勤宏、李佳行贿的问题。至此,震惊一时的“资阳腐败窝案”揭开了盖子。
因为孙振田有自首情节,并主动交代对其他案件侦破有重要作用的线索,今年6月7日,四川威远县法院依法作出从轻处罚,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该车企罚金60万,判处孙振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964年9月出生的孙振田曾是全国人大代表,案发后,2015年8月,其代表资格终止。
(原题为《与省长串供的女书记,11次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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