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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法院套取财政资金滥发奖金补贴超百万,院长被免职
河洛清风网7月26日消息,近日,河南洛阳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洛阳高新区法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通报称,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高新区法院使用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套取财政资金,经原党组书记、院长郭春红安排和同意,用于违规支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奖金、补贴136.892万元,郭春红个人违规领取奖金、补贴共计6.1767万元。同时,郭春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通报指出,在洛阳全市大力整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罔顾禁令、我行我素,不知止、不收手,是典型的顶风违纪,是河南省委第五巡视组指出洛阳市存在“‘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典型表现,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另据洛阳日报报道,根据河南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5日至5月7日,河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洛阳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4日,河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向洛阳市反馈巡视情况。
河南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王尚胜反馈的洛阳市存在的问题中,就包括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尚未形成有力态势,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还不够牢固。
王尚胜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河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结束不久,郭春红即受到处分。
据洛阳人大网消息,洛阳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6月29日向洛阳中院发出“关于免除郭春红职务的通知”: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依据市纪委《关于免除郭春红同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的通知》(洛纪[2018]40号),2018年6月5日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郭春红同志撤职的政务处分,按程序免除其高新区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办理。经洛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2018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免除:郭春红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上述洛阳市纪委的通报,郭春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县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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