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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公益人雷闯承认性侵,律师:多名受害者指证更易固定证据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实习生 王风范
2018-07-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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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23日凌晨起,一则实名举报知名公益人、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性侵女性的微信公号文章在公益圈内刷屏。文章作者称,2015年7月亿友公益组织的“益行去北京”徒步活动中,她在宾馆房内遭到雷闯性侵。事后,她从朋友口中得知,雷闯曾以相似手法对多名女实习生和志愿者实施性侵,遂决定实名举报。

23日中午,雷闯在其朋友圈内发布声明,承认网传文章中的事实并对当事人致歉,“虽然有一些前因后果,但是任何因素都不是我可以推托责任的理由。”雷闯还表示,将辞去亿友公益负责人职务,并考虑向警方自首,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律师周浩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因距离事发已过去三年,当事人即便选择报案且被告人自首供述案发情况,但相应证据或许难以收集、或者几近灭失,如果有多名受害者同时指出行为人存在性侵事实,情况会相应好转。

徒步进京结识“乙肝斗士”:最热情也最让人困惑

当事人举报的性侵事件发生在三年前。2015年7月28日,刚过完20岁生日的丽丽(化名)是当年亿友公益“益行去北京”徒步活动的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亿友公益由乙肝携带者雷闯于2013年发起成立,是一家关注乙肝问题的民间公益组织,旨在为乙肝群体权利倡导,维护乙肝群体在生活、医疗、教育、工作中的平等权益,推动保障乙肝群体合法权益相关制度、政策的完善。而“益行去北京”正是亿友公益的主要品牌公益项目之一。

丽丽在实名举报文章中回忆,2015年7月,她在乘坐20多个小时火车硬座后,在内蒙古和徒步队伍汇合。因为是队伍中年龄最小的,她受到了其他队员各种各样的照顾。其中,最热情的就是雷闯。

在参加徒步之前,丽丽对“乙肝斗士”雷闯的印象是“很棒的人,做了很棒的事”,是公益界的领袖。

生于1987年的雷闯是重庆忠县人,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尚在浙江大学材料化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专业就读本科时,为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奏效,雷闯提出了办理健康证的申请,并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在2010年拿到了浙江省首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他也因此入围2009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名单,并被《检察日报》授予2009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奖。

丽丽在举报文章中称,雷闯对她的照顾,例如买冰淇淋、邀请单独去景区等,都被她理解为“对自己的一种认可”;雷闯也曾和其他队员说起,认为丽丽像他的小妹妹;在事后回想时,她也觉得雷闯在一路上有很多不必要的身体接触,比如:在两人单独相处时搭她的肩膀、要求她挽他的手,还会请求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在她的房间里午休。

雷闯在回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称,在徒步后期,他的确对当事人产生了好感,也有一些主动表示好感的举动,但当事人并没有直接拒绝。

同住宾馆遭遇性侵,雷闯称两人一度发展成恋人

2015年7月28日,徒步进入尾声。丽丽称,当时在挑选搭档完成最后行程时,雷闯主动找到她,并称其是背景单纯的大学生且体力好。同日,雷闯亦在其新浪微博发布消息称,“因为陪走志愿者各有考虑,最后的40公里将由我和另外一名陪走志愿者完成”。

2015年7月29日,丽丽和雷闯徒步抵达北京。丽丽称出于信任,她并未过问当晚的住宿安排情况,“以为会和徒步的路上一样,男女分开住。”抵达酒店时雷闯以“为了安全”为由,没有让她在前台登记。直到她走入房间,才发现只有一张床,并当即提出不合适,雷闯对其解释称“做公益的人都很穷的,大家都是这样混着开房一起睡的。”

丽丽称,因为不想翻脸也不知如何拒绝,才勉强接受“挤一挤过一晚”的要求。

丽丽在举报文章中回忆称,29日晚,她洗完澡后身着白天的衣服坐在床上,雷闯便将其抱住,她用很不强硬的口气请求他放开、不停岔开话题后,他仍没有停下,最终她以“非常痛苦的方式”和雷闯发生了关系。丽丽写道,在此之前,她完全没有任何性经验,“几乎是忍受着撕裂感和疼痛,一个人清醒地度过了一夜”。

雷闯则对澎湃新闻称,在徒步抵达北京的第一晚,他的确只订了一个房间,两人住在一起,但是当时并没有发生关系,“因为当时徒步还没有抵达我们预定的终点,因此我们第二天继续往前走。第二天我们仍是住在一间房间,我们发生了关系”。

事后,丽丽称一直把此事看作她单独跟雷闯徒步的结果,认为自己要为这件事负责任,她在举报文章中写道,“这种关系的本质是自我欺骗和麻木,但我毫无办法,那哪怕过去三年,我依旧认为,我有错”。

在雷闯口中,此后二人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各自回到所在城市,只能经常打电话,也曾与丽丽一起在重庆、杭州相聚旅游。“或许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并没有认可我男朋友的身份,而是基于我们已经发生的关系,她不得不默认我这个‘男朋友’,而事实上可能在她心理也是非自愿的。”雷闯称。

实名举报称多人受害,“我不是雷闯唯一的秘密”

丽丽在举报文章中写道,2016年3月,她在与另一位好友徒步时,对方半开玩笑地告诉了她雷闯的一个秘密。她第一次知道,还有与自己相似经历的受害者存在,“我不是雷闯唯一的秘密”。

丽丽称,自己本想写匿名公开信举报,但此好友和雷闯电话沟通后,告诫他不要“杀熟”。她以为已经私下解决了,便主动切断了和雷闯的联系。

直到2018年7月,丽丽称当时她再次得知还有其他实习生和志愿者曾遭遇雷闯性侵,也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愿公开,这才促使她将三年前的秘密公之于众。

她在举报文章中写道,公开的唯一诉求是希望雷闯能真的住手,或者有一个比他更有约束力的团队或机制能约束他,让他不要伤害热爱公益一心追求公平正义的年轻女性,“他不会知道,我们要修复自己,重新开始,有多么难。”

2018年7月23日中午,雷闯在其朋友圈发布题为“致被雷闯侵犯伤害的女生和关注雷闯的伙伴们”的公开“声明”,回应性侵事件。

雷闯在回应中承认文章所指事实,并对当事人致歉:“我要对那位女生说‘对不起’,太多太深的伤害,我知道这句‘对不起’太迟太不足够。”雷闯表示,在事情发生之后的整整三年里,自己都没有真正反思和忏悔自己的行为,使得丽丽的心理伤害一直延续至今。

雷闯称,事件中间混杂着公益、混杂着男女之前的情感。但不管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他既然对当事人目前已经产生了很大的伤害,就愿意承担责任,不管是哪方面的。雷闯还在声明中表示,会考虑向警方自首,并宣布不再担任亿友公益负责人,后续还将提请理事会,变更亿友公益的法人。

雷闯在声明最后称,对于自己的其他类似行为,同样沉痛和后悔莫及,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澎湃新闻,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要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强奸案需同时具备8个要素,才能达到刑事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其中包括:能够证明被告人曾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以威吓受害人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否曾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与微信等方式向外传递求救信息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受害人是否存在反抗、受迫等迹象的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能够证明双方是否曾发生性关系的阴道拭子检查、内裤精斑检验及相关DNA鉴定意见书等。

周浩指出,因距离事发已过去三年,当事人即便选择报案且被告人自首供述案发情况,但相应证据或许难以收集、或者几近灭失,雷闯被定罪可能性也会微乎其微。

不过,周浩也表示,如果有多名受害者同时指出行为人存在性侵事实,情况会相应好转,相应证据的固定会变得稍好。周浩建议,受害人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或在公安不予立案的情形下,可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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