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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迈入冲刺期:严禁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挂钩
2018年是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大扩围的关键年。按照人社部等四部委的相关部署,今年除此前明确的部分试点城市外,其他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如今,距离此轮试点结束已不到5个月时间,各地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迈向冲刺阶段。
日前,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机制。结合此前惠州市试点实践,广东省又将深圳、珠海、东莞、佛山市列入今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试点市。《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薪酬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确立激励导向、增强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
其他地方也在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比如,吉林省提出,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分配办法,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升岗位吸引力。辽宁省提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收入挂钩等。
“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牛鼻子’。”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建立更加合理的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秩序,构建与医疗服务人员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的行业特征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既能体现医疗服务中人的经济价值,也能从根本上抑制医疗服务中过度医疗和诱导需求牟利的问题。
鉴于医疗行业特点,薪酬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医改成败。“在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中,应注重改革的统筹性、公平性和可推广性。”关博说,薪酬改革应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等管理机制改革联动。此外,要平衡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既充分激励主要管理者、高层次人才,又注重提高一线业务骨干待遇,同时向儿科等紧缺科室、岗位倾斜,使薪酬改革发挥好优化分配秩序,提高全员激励性的杠杆效果。
今年5月,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率调研组前往福建三明调研医改工作,并召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要求三明加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力度,力争实现新突破,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未来更多试点医院应在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基础上,加快总结经验,形成一批有代表性、可推广复制的试点模式,发挥改革试点引领示范作用,最终实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关博说。
(原题为《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大扩围迈入冲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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