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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思想周报|“丑书”之辨;疫苗之变

杜云飞
2018-07-23 10:2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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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争议:“丑书”还是艺术?

最近人民网的《丑书横行,中国书协岂能袖手旁观!》一文矛锋直指当下书法作品中屡见不鲜的奇形怪体,并毫不避讳地问责中国书法家协会,认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作为最职业的书法组织机构,应当肩负起团结引导书法家的责任,而不能面对“丑书现象”“袖手旁观”,质问了1983年成立的中国书协是否在面对多元文化和各种艺术思潮并存时,与时俱进地改变了“工作形式、活动方式、艺术视野、组织架构”,敦促中国书法家协会“尽快地反思一下自己,不要袖手旁观”,应当“主动作为,当机立断,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采取措施,果断整治”,“积极启发有益、健康的现代书法艺术探索”,如此方能推动书法艺术在当代的进步和发展。

此文一出,引来众多舆论支持,网友评论近乎一边倒地为文章喝彩并抨击当下书法艺术的“丑书”现象是在糟践传统文化。大部分支持者的观点认为,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国书法艺术一直代表着中国文化的厚重底蕴,“丑书”这种“俗不可耐”的书法是对中国传统艺术底蕴的亵渎和羞辱,当下市场动辄卖出高价甚至天价的“丑书”实则是炒作而生的噱头,真正有志于中国书法艺术的人必须“正本清源,匤正书道”。有人也从书法技艺的角度出发,声称书法是重视传统、重视基本功的艺术,必须借鉴历史名家的优秀成果,而非只图博眼球的创新和实验。

知乎用户@馆长则驳斥了“丑书派”对明代书法家傅山关于“四宁四毋”的艺术主张的理解,认为丑书派对傅山的挪用有断章取义的嫌疑,傅山当时的语境只是借评论书法表达自己的人生观。在《作书示儿孙》诗注中傅山开篇声明“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然后讲傅山年轻时临摹赵孟頫的墨迹几乎以假乱真,在临摹魏晋唐宋大家时却困难重重,这就好比与粗俗小人相处,却不知不觉就沾染了恶习,向正人君子学习再努力也很难达到对方境界。赵孟頫经历宋元两朝,以宋宗室后裔身份仕元,因而每每被人以丧失气节而诟病;傅山要批评的其实是赵孟頫的为人,赵孟頫本来学的也是王羲之,只是因为学问(做人)走的不是正路,所以书法也就走上软弱妩媚的邪路。于是傅山提出了著名的书法理论“四宁四毋”——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告诉了人们要自然朴直,不要媚俗取巧。

在接受凤凰文化的采访时,知名学者龚鹏程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推崇文人书法。他认为,盲目创新或抽象化、美术化、当代艺术化的风潮已经停息,作为接受者的大众不愿意讲求“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空间、构成、世界、元素”,只希望能停留在欣赏“好字”的状态,即古人所留的文化遗产之中。中国书法的传承太过封闭,艺术形式单一,所以有必要创新艺术形式来激活书法,但创新不是瞎折腾,是在顺着事物的本株、脉络发展中形成的。颜真卿就是对六朝的创新,苏东坡黄山谷米芾,相对于唐朝来说,“宋人尚意”也是创新——“理一分殊,万变不离其宗,而变化又能造乎无穷”。因此龚鹏程提倡,书法艺术必须标举“文人书法”,有文化修养与内涵的人,是成为书法家之必要条件。书法是文化,不是一门手艺,所以只会写漂亮字的抄经生、书手不会被人当成书法家。 “凡书家,如蔡邕、王羲之、陶宏景等,谁不是文豪、学者、名士、道人、高僧、大臣、巨儒?(他们的)墨色淋漓中会彰显出文气,跟市井气、草莽气、匪气、俗气区隔开来。”

沃兴华原定展览的作品之一

但也有在群情激昂中被忽略的不同观点。如百家号“艺萃”发表的《杜绝丑书,你就是在害书法》一文,从五月初的沃兴华书法展因舆论被四川博物院撤展一事出发,从书法艺术本身的理论出发讨论“丑书”现象。作为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院研究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的沃兴华被广大网民指责“不懂书法、不会写字”,似乎并不公允。文章贴出了众多沃兴华早期临摹古帖的作品,颇能见其功力。但近年来沃兴华的创作愈发随意而无章法,经常遇到类似于“书法家明明能把字写好却执意狂魔乱舞,就是为了名利哗众取宠”的抨击。文章认为,持有这种观点的批评者对“作为艺术的书法”的认识可能有些狭隘,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要将汉字写得“好看”的层面上,除了传统的书法形式(隶楷篆行草),也很难接受其他书法形式。由于印刷体的盛行和艺术修养的缺乏,很多人对汉字的审美可能受到了限制,在他们眼中,“好”的书法就是字体规矩、结构匀称、布局爽朗的作品(尤其是楷书),但真正的书法讲究气韵、章法、笔墨、布局,而不是一味中规中矩,只图“好看”。

沃兴华临杨凝式《韭花帖》

面对最常见的指责——“丑书”将汉字写得太丑是在亵渎中国文化,文章直接指出,在漫长的书法发展过程中,对书法的探索一直存在,甚至所谓“丑书”早就已经出现了。如五代杨凝式的《神仙起居法》、晋代陆机的《平复帖》等也不符合我们现在的大众审美,如果不提前告知人们这是书法史上的佳作,恐怕很多人也会将其视为毫无价值的“丑书”。这类略显“另类”的书法作品的存在体现了汉字的多样美,而不会使我们的审美趋向单一。在元明崇尚复古的风气下,元代艺坛领袖赵孟頫力主学晋人的姿韵和唐人的法度,他所创立的楷书赵体被后人视为四大楷书之一,以至于明初时强调工整的台阁体也一度盛行,但面对如此流行甚至接近于媚俗的书法,也有很多历史名家加以指责批评,如傅山就直接称赵孟頫为“匪人”,认为这种好看的书法浅俗无骨。

文章又从书法的创新发展角度出发,认为五大书体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的法度已经固定,历史上才人名家早已辈出,今人难以比肩前人,即便写的再有魏晋风度或盛唐气象,也不过是21世纪的颜真卿第二、王羲之第二,对于书法这个独立的艺术门类发展来说并没有益处。这和宋代诗人转而写词、明清文人尝试小说是同样的道理。扬州八怪之首金农之所以试图创作新的书体,李叔同之所以要写没有笔锋的字,都是在探索中国书法是否有新的可能性和多样性。当然在“丑书”中确实存在低劣之作,文章认为炙手可热的“江湖书法”无疑是随意涂抹、乱写乱画,而缺乏必要的书法修养与艺术观念,但在书法上的不断创新不应该被批判和叫停,即便创新未必能够成功——“我们应该乐于看见有根基的书法家不断推陈出新,而不是因为自己的无知遏制了书法而不自知。”

发表于搜狐文化的《凭什么你欣赏不来的书法就叫丑书?》一文大致也持有类似观点。首先解析了“丑书”这一概念,在艺术的领域内并不是“美”的才有艺术价值,很多人混淆了艺术的“美”与日常经验的“好看”,于是“将打破四平八稳、不讲和谐、打破思维定势的作品通通贬之为丑”,殊不知拙的美——所谓曲高和寡、阳春白雪——需要更高的眼力和修养。其次,在书法发展史上出现过的许多“丑书”都是时代精神的表现,不同时期有不同审美倾向,只将王羲之、米芾、欧阳洵、颜真卿、柳公权、赵孟頫奉为圭臬,却不了解书法的具体历史与发展就大肆批评,只会暴露批评者在审美上的鼠目寸光与专横跋扈。金农的“同能不如独诣”,郑板桥的“师心自用”、“怒不同人”等等,都曾各具特点、别出心裁。

其实,各种观点的争执不下主要是基于对书法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同,从实用的功能性角度出发看待书法,无疑需要讲求其可辨认度和统一性;在艺术倾向较为保守的艺术家看来,已经被“经典化”的流派在书法界掌握了文化话语权,未能达到“经典”标准的艺术尝试只是不入流的旁门左道;然而从艺术内部角度出发,面对互联网时代不同媒介上汉字字体极为有限的情况,这些“丑书派”书法家们考虑更多的不是如何让字“和谐”、“好看”、“流通于世”,而是强调美学的视觉效果,在揭示汉字书写方式的不同可能性的同时引发观者的视觉冲击,他们往往把书法看作是点画与结体的造形组合,将对现实的个人化理解灌注于对传统的拆解与重构之中。诚然,目前在资本的诱惑下,出现了不少没有书法素养的鱼目混珠之辈,但不能以偏概全、泥古不化,或者断然拒绝一切突破常规的创新行为。沃兴华在公开信中一句“天下高明知我罪我,请事斯,请事斯”也许说出了许多探索者的委屈。

疫苗事件引爆舆论

近日,一批长春长生企业无效狂犬疫苗被查封的新闻一经播出,便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随即又曝光了长春长生和武生的两个批次百白破疫苗也不合格,舆论一片哗然。不少媒体都发表了文章,揭露了目前疫苗医药行业部分涉事企业的背景等相关状况,《疫苗之王》一文关注度已超百万,将疫苗安全问题推至风口浪尖。

按照规定,百白破三联疫苗是国家规定纳入计划免疫的疫苗,目前的低发病率也仰仗于极高的疫苗接种率,接种对象为3个月至6周岁的儿童。我国公立小学入学程序也要求孩子在报名时提交规定年龄内有过接种记录的疫苗手册。2016年,长春长生公司曾有一批(21万余支)百白破疫苗因“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测定”被拒签。而根据2016年当年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年报》,当年一共3950批次疫苗中仅有这一批不符合规定。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报,在药品抽样检验中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25万余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疫苗40万支“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可能会导致丧失疾病预防效果,但对身体无害。其中长春长生的25万支已经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的40万支销往重庆和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罚决定书未公布疫苗效价不合格原因、生产记录、召回记录等情况。2018年7月11日,长生生物内部员工实名举报疫苗生产存在造假。国家药监局对长生生物进行飞行检查。四天后,2018年7月15日,长春长生因生产的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的行为”。这次检查的所有涉事批次疫苗(11万余支)全部都已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7月17日,长春长生发布声明道歉,声称已经上市的狂犬疫苗符合各项标准,会将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次日,因其在2017年11月的疫苗不合格事故,长春长生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处罚,根据处罚决定书“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以及“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款总计3442887.60元。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长生生物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7月22日午间,人民日报发表两篇评论,《一查到底,方可纾解疫苗焦虑》以及《面对疫苗乱象,监管部门应有所作为》,对疫苗事件做出了正面回应,提倡有关部门将此次事件视为改革的契机。在疫苗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形成疫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而新京报的《疫苗之王呼风唤雨,是对公众的无情嘲讽》则呼吁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在资本市场一路奏凯的涉事企业。据悉,此次涉事的长春长生原为国有企业长春高新的子公司,之前在董事长高俊芳一系列的资本运作下,长生生物变为高俊芳实际控制的企业,又通过借壳上市,市值暴增,在2015年7月完成“借壳上市”时,当时连云港黄海机械置入了长生生物的100%股权,资产估价为55亿元。但凤凰财经注意到在其借壳上市前,公司出现了十几次密集的股权转让,某创投股东正是长生生物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妹妹。2016年3月17日,黄海机械发布公告,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也变更为“长生生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据中国政府网7月22日消息,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韩少华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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