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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是否通、电影“好听”吗?人大代表建言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

王海燕 管天瑞/上观新闻
2023-04-23 09:25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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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均为 上观新闻 图

有温度的人民城市,应该是一座无障碍之城。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再度引发社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关注。盲道是否畅通?第三卫生间能方便找到吗?无障碍停车位的标志是否清晰?无障碍电影的播放能否满足需求?在人大代表看来,评价无障碍环境究竟做得怎么样,最终要落在用户体验上。

盲道变“忙道”?

对视障人士来说,“盲道”是出行的“眼睛”,盲道设计得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出行安全,也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条例》,盲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与周边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和公共建筑、交通运输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记者调研发现,仍有部分盲道设置不够规范,被占用、被损坏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沿着陆家嘴环路来到世纪大道。览海国际广场紧邻环球金融中心,内部多以餐厅为主,恰逢午餐时间,来往行人众多。只见商场门口停放着数十辆共享单车,几乎覆盖整段盲道。不远处6个硕大圆球一字排开,将原本宽敞的人行道隔断。虽说圆球在设置时特意避开了盲道,但是留下的间距非常小,对于视障人士以及需要使用轮椅者,不足半米的缝隙通行起来颇为困难。

览海国际广场门口共享单车覆盖盲道。 管天瑞摄

继续向前,便是陆家嘴中心环岛区域,行人过街需要通过天桥平台。记者发现,先前沿路的盲道并未与人行天桥相衔接,也并未覆盖至天桥的无障碍电梯,这给出行的盲人带来很大不便。天桥上的盲道建设则很规范,准确覆盖了天桥的每个出入口。天桥楼梯、无障碍电梯、商场出入口……无论去哪里都是通的,视障人士可准确抵达各个地点。

盲道并未覆盖至无障碍电梯。管天瑞摄

在本市其他区域,记者也发现有类似情况,往往新建工程的盲道建设比较符合标准,而老旧道路上的盲道在衔接段略有缺失。为此,人大代表们建议,尽快补齐盲道建设中的断点,同时加强路面监督管理,保障盲道畅通。

“科技也可以赋能无障碍建设。”市人大代表林世春认为,仅仅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也并非一劳永逸。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各式各样的电子导盲仪不断问世,如超声波导盲仪、移动式机器人、穿戴式导盲仪、导引式手杖等,这给残障人士的出行带来福音。“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和更新维护,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导盲辅助设备的扶持应用。”林世春建议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电子导盲辅助设备的相关扶持政策,在导盲设备电子化、智能化项目上给予经济倾斜,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多的辅助设备选择。

车位成摆设?

每到一处公共停车场,市人大代表金晶都会留意停车场内是否有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标志是否清晰,但有时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上海市肢残人协会曾组织百名残疾人对上海16个区旅游景点的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进行体验式调研。“我们调研发现,不少景区的无障碍停车位比较缺乏,有的设置也不够规范。”金晶说。比如陆家嘴滨江一带的几个停车场中,调研人员未发现有无障碍标识的无障碍停车位。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滨江,还有不少景区没有设置无障碍车位。

《条例》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大型居住区停车场应当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这几年,公共停车场无障碍泊位的配置规模都在增加,我们的关注点在泊位设置是否规范,比如有的泊位设置在停车场很偏僻的地方,残障人士很难找到。”

一位残障人士向记者吐槽:“出门前,我查好这个停车场配置了两个无障碍停车位。但是到了停车场后,没有发现任何标示。最后绕了好几圈,问了管理员后才找到无障碍停车位。”

“这两年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无障碍停车位的被占用的情况比较严重。”金晶说,“很多停车场的停车位本来就比较紧张,有的无障碍停车位标示不够清晰,被占用现象也就难免出现。”在金晶看来,无障碍停车位应该根据残疾人身体不便的特质设置在比较容易通行的出入口,而不是很难找到的犄角旮旯,它们不应成为摆设。

“很多时候,人们不是有意去抢占残障人士的无障碍资源,而是并不知道这是无障碍设施。”金晶认为,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关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强化社会公众对无障碍停车位等设施的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需要停车场管理者加强调配管理、明晰标示,或者开发相关App软件,标注清楚“无障碍停车位”的位置和使用情况。

如果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谁来监督?按照《条例》,停车场管理者对于违规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应当予以劝阻;对拒不驶离或者强行停车,扰乱停车场公共秩序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条例》专门设定了无障碍停车位的相关规定,后续监督需要得到重视。”

在金晶看来,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好不好,用户体验最重要。她建议,完成无障碍建设后,相关部门应该邀请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代表去实地体验,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在正式开放后造成不必要的使用问题以及安全事故。

电影“好听”吗?

“听电影”成为上海越来越多盲人观众的一种生活方式。晓米是一位电影爱好者,每个月会去影院“听”一部无障碍电影,但遗憾的是她听到的电影都是老片子,时下热门电影与她无缘。

所谓无障碍电影,指的是面向残障观众,通过重新加工,在影片中加入对场景画面、表情动作、人物情绪等要素的阐释说明,促使观众提升观影体验的一种形式。上海是国内较早开展无障碍电影放映的城市。目前,16个区都有定点影院,每月同步放映解说一部无障碍电影。十年来,本市商业院线已放映无障碍电影110多部、1700多场、惠及残障观众逾14万人次。

“眼下,版权和片源是无障碍电影项目面临的主要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印海蓉说,出于片源保密、商业利益等多重因素考量,愿意提供片源和版权使用权来制作无障碍电影的片方和发行方寥寥无几,无障碍电影制作方有时甚至需要向发行方申请影片“二轮放映”,才有可能完成每月一部的放映目标,这给残障人士与市场同步欣赏电影新作造成困扰。

2022年5月5日,鼓励为因残疾而无法有效阅读印刷品的人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加上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有关“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条款,在实际应用中将《马拉喀什条约》中作品为“印刷品”的限制扩展到了电影领域。同时,《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将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成无障碍格式版并向阅读障碍者提供。” 国家版权局也印发了相关通知,“鼓励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机构为其拥有版权的作品同步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无障碍电影制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对商业院线、影片制作发行方并未起到促动作用,因为在影片正式面世之前,片方发行方有权对作品保密,残障人士的需求未必是发行方的选项之一。”印海蓉说。

《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无障碍电影也作出相关规定,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制品,应当具备可供选择的字幕等无障碍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影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单位开设无障碍电影专场,举办无障碍电影日等活动。

“上海要建设无障碍环境城市,健全人能看到听到的,盲人、聋人群体也应该同等享受到。”在印海蓉看来,让所有残障人士都能够广泛、同步地享受到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才是残障友好型社会追求的最终目标。

印海蓉建议完善相关法规、加强政府配套政策支持,促进本市无障碍电影作品制作。如在《上海市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电影初审管理办法》中加入“无障碍电影”相关内容,要求申报方在影片初审环节,提供该片的无障碍解说脚本或无障碍解说音轨文件、聋人版本特殊字幕,并签署在本市上映期间提供残障人士专场或无障碍技术手段的承诺书。同时,鼓励商业院线在影院硬件设施中添加无障碍同步设备,供残疾人观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盲人专用座椅、无障碍音轨同步装置等。还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影视作品创作,推进公益慈善类基金会为残疾人文化作品创作提供资金扶持。

(原标题:《盲道是否通、车位有无占用、电影“好听”吗?人大代表建言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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