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嘉兴海宁市获批浙江首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试点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雅儒
2023-04-23 08:24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2日从嘉兴市政府网站获悉,嘉兴海宁市近日获批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试点开展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业务,成为浙江省首个试点县市,将为救助基金垫付应用扩面提效提供实践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因在扶危救急、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能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也被称为救助交通事故伤员生命的“绿色通道”、关键时刻的“救命钱”。

据南湖晚报报道,2022年海宁市共受理个人申请的垫付业务58笔,其中,交警直接发起的垫付业务4笔,垫付抢救费用34笔,金额近400万元,同比增长近180万元。但此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只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海宁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调研中发现,无法使用救助基金的非机动车伤亡事故在交通事故总量中占较大比例,且非机动车事故对救助基金的需求比机动车事故更为迫切。“非机动车绝大部分无保险,又不符合救助基金申请的条件,而且驾驶人一般是经济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新居民等,更需要有资金保障伤亡人员的抢救。”海宁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试点业务聚焦非机动车事故伤亡概率高、保险覆盖率低等问题,针对海宁市域内发生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发生的符合诊疗项目的抢救费用实施垫付,提升了全市道救基金的可用范围和使用数量,维护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救助基金“扶危救难、应救尽救”的服务宗旨。目前,该市已成功受理首笔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危重伤员抢救费用垫付业务。

据悉,本次试点,海宁市拟参照机动车事故垫付流程和比例开展,个人用户可登录“浙里办”APP,输入“浙里垫付”办理申请。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