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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宝马4S店虚构信息发骚扰短信诱导消费,被罚2万元
杭州一家宝马4S店设立“售后招揽”办公室,虚构客户车辆电瓶使用不稳定的信息,发送1万余条虚假骚扰短信,诱导客户到店检测、消费,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该区某知名品牌汽车4S店设立售后招揽办公室,其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系统以手机短信形式邀约客户到店进行检测、保养等消费服务。2023年2月,该4S店在无指标数据、检测数据作为支撑的情况下,虚构客户车辆电瓶使用情况不稳定的信息,多频次、无差别地对客户发送手机短信诱导其来店检测、消费。截至案发,该店涉案虚假骚扰短信内容已发送11852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宝马4S店——杭州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上述案情,4月6日被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处罚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据“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宝马4S店售后招揽办公室人员以短信发送等形式邀约客户来店做车辆保养,今年2月,向2963名客户发送11852条相同内容的短信:“【杭州宝信】 尊敬的##您好,后台数据显示您车辆电瓶使用情况不是很稳定,建议尽早进店检查,也可享受更换电瓶(含人工费)赠送一次常规机油机滤保养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短信发送对象,是根据多年未在该店更换电瓶的客户名单筛选生成,发送时4S店并无客观的指标数据、检测数据等作为依据确定顾客电瓶有问题。4S店虚构客户车辆“电瓶使用情况不是很稳定”事实发送短信,是为吸引客户来店检测、消费。
据执法人员统计,上述短信发送后,仅有5名客户到当事人处进行电瓶检测,实际无人维修更换车辆电瓶,故截至被查获时止,4S店无违法所得。
澎湃新闻从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4S店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经营者对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作出对其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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