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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原副省长虞海燕一审被判十五年,曾被批搞“小圈子”
又一个“老虎”的案子尘埃落定了。今天(7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对被告人虞海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虞海燕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虞海燕受贿案庭审现场“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从虞海燕被查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2017年1月11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布了虞海燕落马的消息。值得注意的是,虞海燕属于典型的被纪委“秒杀”的官员:在被查前夕还公开“露面”。1月10日上午,政协甘肃省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壮大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专题协商议政会,据报道,虞海燕参加了这次会议。同日,他还作为省人大代表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他的名字也出现在《甘肃日报》1月11日的头版上。
虞海燕落马,一度在甘肃官场引起不小的影响。在他被查当晚,甘肃省委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通报中央对虞海燕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组织调查的决定。
而且,时任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在会议上指出,中央决定对虞海燕涉嫌严重违纪进行组织调查是英明正确的,是深得人心的。然而,此后甘肃省有多名高官陆续被查,王三运也在2017年7月11日落马。
2017年6月,虞海燕被“双开”。今年5月,虞海燕出庭受审。“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虞海燕对纪委的巡视工作曾有侥幸心理,但也知道躲不过巡视组的火眼金睛。他曾说:“做贼心虚,你不是一个正常的(心态)。咱说实话,你考试,你正常的考试,你都慌得很,那你何况你这是个不正常的事情,那你不更慌吗?”
据电视片《巡视利剑》透露的信息,虞海燕从很早就开始有计划地拉拢纪检干部,目的就是一旦出现问题时能派上用场。
早在2010年,虞海燕就想办法接触上了中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的原副主任明玉清。明玉清也有私心,想利用虞海燕的权力,为经商的儿子在甘肃拉项目,两人一拍即合。2014年巡视之后,明玉清不仅把中纪委的调查内容向虞海燕通风报信,甚至最终胆大妄为地帮助虞海燕抹平问题,将他的线索作了了结处理。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批评虞海燕台“台上五湖四海,台下拉帮结派”,据了解,他在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表面上多次强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搞‘小山头’‘小圈子’”,背后却把大量酒钢公司亲信调到兰州市核心部门、核心岗位任职,形成一个被称为“酒钢号”的“小圈子”,他还通过“培训”向青年干部灌输效忠他个人的观念,培植个人势力。
虞海燕的问题不只包括上述方面。事实上,虞海燕有“漫长”的违纪和贪腐历史。据了解,从1998年到2016年,虞海燕利用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副省长、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及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
(原题为《原副省长被判十五年徒刑,曾被批搞“小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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