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女子乘坐轮渡拍摄沿途军用设施发给境外人员,获刑五年一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2023-04-15 15:32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庭审现场。   上海二中院供图

4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获悉,4月10日下午,上海二中院当庭宣判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某(女)与境外人员结识后,按照对方的指示要求,乘坐轮渡对沿途军用设施进行拍摄,并将所拍摄照片发送给境外人员,收受对方给予的报酬。经鉴定,何某某刺探并非法提供的信息构成机密级军事秘密。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一项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告人何某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建议,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切不可放松警惕,掉入“陷阱”:

不要随意拍摄军用设施照片和视频;

对于网络上涉及恐怖活动的视频不要转发传播;

军事爱好者要把握住爱好与泄密的界限,不要触碰犯罪的“红线”;

通过互联网求职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工作性质和内容。

如发现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线索,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李闻莺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