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8
  • +1
    16
设置弹幕颜色
设置弹幕类型
00:00 / 0:00
速度
洗脑循环
显示弹幕
海量弹幕
弹幕透明度
0.5
0.75
正常
1.25
1.5
2
[x]
Player version
Player FPS
Video type
Video url
Video resolution
Video duration
这部专题纪录片今日首映,讲述上海百年天后宫历史文化变迁

这部专题纪录片今日首映,讲述上海百年天后宫历史文化变迁

2023-04-13 18:16
来源:澎湃新闻
暖闻湃>

天后宫保护复建工程是近年来上海市静安区实施的唯一一个古建筑异地复建项目。4月13日上午,《百载重光 文化赋能——上海天后宫·慎余里》专题纪录片正式首映。

澎湃新闻编辑 孙骏 视频来源 静安区文化旅游局
责任编辑:张新燕
+1
16
收藏
评论(458)
发表
热评论
逝者冤,生者亦冤,南 无 阿弥 陀佛,南 无 观世音菩萨🙏🏻
2021-12-28 ∙ 天津
回复
举报
    这特么根本看不到吧
    2021-12-28 ∙ 上海
    回复
    举报
      车辆从明亮的地方驶入较暗的地方如果不及时开灯会有短暂的“失明”,个人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不应该追究刑责
      2021-12-28 ∙ 浙江
      回复
      举报
        车主无责任,谁会想到这里有个人
        2021-12-27 ∙ 山东
        1
        回复
        举报
          1.调查老太太在那里睡觉的原因,有无主观自杀等行为或倾向
          2.如果无自杀可能,作为机动车车主也应该承担汽车三者险赔付不足部分或适当补偿
          3.睡觉地方温度多少度?不冷吗?作为物业的保洁理所应当有培训有常识,物业也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2021-12-26 ∙ 未知
          2
          回复
          举报
          • 高歌!物业管理有责任没教育好那看来当年其老师家长也应一同受惩
            • 2021-12-27 ∙ 未知
              1
              回复
              举报
          死者睡觉的司机还是能看到,别扯盲区了,别扯光线变化,这不是高速,如果光线变化你可以开远光灯,等视线变清再下去,这不是理由。看不清的地方就该谨慎,而不是无脑开过去,下次不是人而是石头是不是也怼上去?
          2021-12-26 ∙ 未知
          回复
          举报
          • 老科后仰打铁你开过车没有?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而且这是一辆suv,那个角度更是看不到
            • 2021-12-28 ∙ 上海
              回复
              举报
          • 欣仁回复老科后仰打铁每个人身高不同,车型不同,座椅调节高度也不同,你就直接来句看不到? 车库路口本来就是要开灯慢行的,谨慎驾驶,而不是无脑冲下去。 而且视频新闻是九月份,天气又热,这入口有红砖,说明是刚交工或是没交工的小区,这样的地方,乘凉的人挺多的,但是一般都是靠墙,躺着很少。 这辩论没有任何意义,这司机绝对被起诉,很有可能是以过失杀人罪起诉。 总而言之,开车谨慎吧。这司机如果有刚交工的小区车库入口可能会有人乘凉意识,他就会谨慎驾驶,估计就能避免牢狱之灾。
            • 2021-12-29 ∙ 未知
              回复
              举报
          前视镜只是路况复杂和起步时看一看,正常行驶都是看挡风玻璃
          2021-12-26 ∙ 云南
          回复
          举报
            为什么在这睡
            2021-12-26 ∙ 未知
            2
            回复
            举报
              罪名的确莫须有,不过检察院疑罪从重也合理。
              2021-12-26 ∙ 广东
              回复
              举报
                专用车道上的交通事故。有何证据司机犯罪呢?
                2021-12-26 ∙ 北京
                回复
                举报
                  死者是主责,物业和车主是次责
                  2021-12-26 ∙ 浙江
                  24
                  回复
                  举报
                    有罪太冤了
                    2021-12-26 ∙ 浙江
                    回复
                    举报
                      何罪之有?
                      2021-12-26 ∙ 山东
                      1
                      回复
                      举报
                        车主无罪,物业主责,死亡的老太太次责。
                        2021-12-26 ∙ 浙江
                        1
                        回复
                        举报
                        • 高歌!对,物业该当这冤大头,没教育好上班别睡觉要睡也要懂得挑地方
                          • 2021-12-27 ∙ 未知
                            回复
                            举报
                        是睡觉还是晕倒?
                        2021-12-26 ∙ 河北
                        回复
                        举报
                          这种情况只要不能证明驾驶员有故意,绝对不能判刑责!
                          2021-12-26 ∙ 山东
                          1
                          回复
                          举报
                            近日。。。
                            ————分割线————-
                            寒冬,躺车库路上午睡,不冷吗,这是睡觉休息的地方吗?68岁,物业公司聘请这么高龄的员工做保洁是否合理?物业有没有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有没有说不能在车库出入口附近睡觉休息?车库入口黑暗,物业公司有没有安装适当的照明设施?
                            2021-12-26 ∙ 湖南
                            4
                            回复
                            举报
                              靠,以后开车到这个位置有心理阴影了,停车下车看清楚再上车往里开。
                              2021-12-26 ∙ 未知
                              1
                              回复
                              举报
                                这是考验司法水平的时候了。
                                2021-12-26 ∙ 广西玉林
                                回复
                                举报
                                  乱睡,睡的地方不对
                                  2021-12-26 ∙ 广东
                                  回复
                                  举报
                                    新评论
                                    逝者冤,生者亦冤,南 无 阿弥 陀佛,南 无 观世音菩萨🙏🏻
                                    2021-12-28 ∙ 天津
                                    回复
                                    举报
                                      这特么根本看不到吧
                                      2021-12-28 ∙ 上海
                                      回复
                                      举报
                                        车辆从明亮的地方驶入较暗的地方如果不及时开灯会有短暂的“失明”,个人认为双方都有过错,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不应该追究刑责
                                        2021-12-28 ∙ 浙江
                                        回复
                                        举报
                                          车主无责任,谁会想到这里有个人
                                          2021-12-27 ∙ 山东
                                          1
                                          回复
                                          举报
                                            1.调查老太太在那里睡觉的原因,有无主观自杀等行为或倾向
                                            2.如果无自杀可能,作为机动车车主也应该承担汽车三者险赔付不足部分或适当补偿
                                            3.睡觉地方温度多少度?不冷吗?作为物业的保洁理所应当有培训有常识,物业也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2021-12-26 ∙ 未知
                                            2
                                            回复
                                            举报
                                            • 高歌!物业管理有责任没教育好那看来当年其老师家长也应一同受惩
                                              • 2021-12-27 ∙ 未知
                                                1
                                                回复
                                                举报
                                            死者睡觉的司机还是能看到,别扯盲区了,别扯光线变化,这不是高速,如果光线变化你可以开远光灯,等视线变清再下去,这不是理由。看不清的地方就该谨慎,而不是无脑开过去,下次不是人而是石头是不是也怼上去?
                                            2021-12-26 ∙ 未知
                                            回复
                                            举报
                                            • 老科后仰打铁你开过车没有?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而且这是一辆suv,那个角度更是看不到
                                              • 2021-12-28 ∙ 上海
                                                回复
                                                举报
                                            • 欣仁回复老科后仰打铁每个人身高不同,车型不同,座椅调节高度也不同,你就直接来句看不到? 车库路口本来就是要开灯慢行的,谨慎驾驶,而不是无脑冲下去。 而且视频新闻是九月份,天气又热,这入口有红砖,说明是刚交工或是没交工的小区,这样的地方,乘凉的人挺多的,但是一般都是靠墙,躺着很少。 这辩论没有任何意义,这司机绝对被起诉,很有可能是以过失杀人罪起诉。 总而言之,开车谨慎吧。这司机如果有刚交工的小区车库入口可能会有人乘凉意识,他就会谨慎驾驶,估计就能避免牢狱之灾。
                                              • 2021-12-29 ∙ 未知
                                                回复
                                                举报
                                            前视镜只是路况复杂和起步时看一看,正常行驶都是看挡风玻璃
                                            2021-12-26 ∙ 云南
                                            回复
                                            举报
                                              为什么在这睡
                                              2021-12-26 ∙ 未知
                                              2
                                              回复
                                              举报
                                                罪名的确莫须有,不过检察院疑罪从重也合理。
                                                2021-12-26 ∙ 广东
                                                回复
                                                举报
                                                  专用车道上的交通事故。有何证据司机犯罪呢?
                                                  2021-12-26 ∙ 北京
                                                  回复
                                                  举报
                                                    死者是主责,物业和车主是次责
                                                    2021-12-26 ∙ 浙江
                                                    24
                                                    回复
                                                    举报
                                                      有罪太冤了
                                                      2021-12-26 ∙ 浙江
                                                      回复
                                                      举报
                                                        何罪之有?
                                                        2021-12-26 ∙ 山东
                                                        1
                                                        回复
                                                        举报
                                                          车主无罪,物业主责,死亡的老太太次责。
                                                          2021-12-26 ∙ 浙江
                                                          1
                                                          回复
                                                          举报
                                                          • 高歌!对,物业该当这冤大头,没教育好上班别睡觉要睡也要懂得挑地方
                                                            • 2021-12-27 ∙ 未知
                                                              回复
                                                              举报
                                                          是睡觉还是晕倒?
                                                          2021-12-26 ∙ 河北
                                                          回复
                                                          举报
                                                            这种情况只要不能证明驾驶员有故意,绝对不能判刑责!
                                                            2021-12-26 ∙ 山东
                                                            1
                                                            回复
                                                            举报
                                                              近日。。。
                                                              ————分割线————-
                                                              寒冬,躺车库路上午睡,不冷吗,这是睡觉休息的地方吗?68岁,物业公司聘请这么高龄的员工做保洁是否合理?物业有没有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有没有说不能在车库出入口附近睡觉休息?车库入口黑暗,物业公司有没有安装适当的照明设施?
                                                              2021-12-26 ∙ 湖南
                                                              4
                                                              回复
                                                              举报
                                                                靠,以后开车到这个位置有心理阴影了,停车下车看清楚再上车往里开。
                                                                2021-12-26 ∙ 未知
                                                                1
                                                                回复
                                                                举报
                                                                  这是考验司法水平的时候了。
                                                                  2021-12-26 ∙ 广西玉林
                                                                  回复
                                                                  举报
                                                                    乱睡,睡的地方不对
                                                                    2021-12-26 ∙ 广东
                                                                    回复
                                                                    举报
                                                                      加载中
                                                                      • 美乌新版矿产协议曝光
                                                                      • 商务部:中方将密切关注美方动向
                                                                      • 节后机酒价下降,错峰出游成趋势
                                                                      • 加密货币最大窃案,15亿美元以太币被盗
                                                                      • 深圳:近期将发布人形机器人专项政策
                                                                      • 牛顿第一定律是什么?
                                                                      • 高适、岑参、王昌龄是唐代哪个流派的代表人物?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