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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法院通报“法官违纪后仍审案”:其不宜再担任法官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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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澎湃新闻刊发《郑州中原区一法官被质疑违纪后仍审案,法院:其仍是员额法官》报道,引发社会关注。
8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的“中原区一法官被质疑违纪后仍审案”的情况,该院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原案件承办人张宏宇不再参与该案审理,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鉴于张宏宇同志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不宜再担任法官职务,有关程序正在进行中。感谢并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院工作继续进行监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法官张宏宇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仍审案,被案件当事人申请回避。之后,中原区法院驳回了案件当事人回避的申请。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2022年9月16日郑州市纪委监委曾在其官方网站通报4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到中原区法院法官张宏宇。相关通报称:“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庭长张宏宇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问题。2018年10月,时任区法院原执行局局长张宏宇及其朋友一行三人在鄢陵县某温泉酒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温泉洗浴及住宿。张宏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张宏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此前回应澎湃新闻称,该法官仍是员额法官,还具备审案资格。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陈飞燕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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