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受托管理的五洋债发生违约,德邦证券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7月12日,上海证监局公布了对德邦证券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认为德邦证券合规管控有效性存在不足,债券承销业务、子公司管控等先后出现合规风险,已影响公司的稳健运行。
其中,在债券承销业务方面,德邦证券事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洋建设)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案,这也是我国首个债券欺诈发行的案例。
德邦证券作为五洋建设“15五洋债”、“15五洋02” 两期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未及时向市场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目前,两期五洋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债券持有人信访不断。
上海证监局表示,这反映出德邦证券合规执业意识不足,业务的合规管理存在问题。
上海证监局要求德邦证券针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勤勉尽责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并加强公司各层级子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
7月13日,德邦证券方面对澎湃新闻记者说:“德邦证券一直按照《证监会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要求,大力加强合规管理。公司亦积极有序运营。”
德邦证券方面回应澎湃新闻记者称,对于五洋债,德邦证券一直在法律框架下积极推进债券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监会网站 截图虽然上海证监局这一纸警示函的落款时间是2017年11月14日,但在近期“五洋债”案件有了进展。
7月6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完成了对五洋建设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违法一案的听证和复核程序,对五洋建投处以罚款414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志樟被终身市场禁入,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54万元。
五洋建设在2015年7月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中国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并最终于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分两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8亿元和5.6亿元,合计13.6亿元。
之后,五洋建设又于2015年11月以相同的虚假财务数据制作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并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分别在上交所和深交所非公开发行1.3亿元和2.5亿元公司债券。此外,五洋建设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五洋建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1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254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志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以上主体涉嫌刑事犯罪的,证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为五洋建设本次违法行为提供中介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证监会表示:“如存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会将依法严惩。”
德邦证券的前身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其注册地点在上海。2017年年报显示,德邦证券有4家控股子公司、3家分公司、25家营业部。
德邦证券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至2017年12月31日,持股比例达到93.62%。天眼查数据显示,郭广昌持股64.45%的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德邦证券在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8.96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5.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6亿元,同比增加25.97%。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7年证券公司净资产排名,德邦证券位列63名,为74.93亿元。
股权图 数据来源:天眼查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涉及到“五洋债”问题,德邦证券的子公司管控也出现问题。
德邦证券作为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子公司进行过合规检查,但未能发现2015年以来该公司自有资金被挪用等情况。
上海证监局认为:“这反映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过于依赖外部会计事务所和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结果,在风险防范意识、手段和措施运用等方面存在问题。”
德邦证券的孙公司也暴露出风控问题。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是德邦证券控股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存在风险控制管理薄弱,董事会组成、重大事项报告流程不符合该公司制度要求,谨慎勤勉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投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上海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指出,这反映出德邦证券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覆盖不足。
近年来,监管对于合规风控的重视程度在逐步加大。2017年10月1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开始实施,要求券商将各层级子公司纳入公司合规管理统一体系。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