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榜样力量| 冯明:深耕细作 匠心办案
点击下方点赞
榜样是看得见的标杆,榜样是听得见的号角。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标先进践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商丘天平之声推出“榜样力量”专栏,聚焦身边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商丘法院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风采,弘扬新时代榜样模范力量。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商丘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冯明。
冯明
冯明,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始终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开展审判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自2015年至今共审理一、二审行政、刑事案件一千余件,无一件激化矛盾,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八年期间获得全年度办案标兵七次,个人嘉奖四次。
利用府院联动化解制度,力争案件得到解决实质性化解
在2020年受理一起涉及数百户居民起诉区政府征收房屋决定的行政案件,该案在受理之前,由于政府的相关部门急于开展工作,缺乏与被征收户人员的沟通,致使矛盾不断激化,曾引起数十人赴省、市上访,也引起了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到达涉案现场实地勘察,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了解纠纷产生的经过,并和区政府、办事处相关领导及时进行沟通,通过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协商促进该案的妥善解决。经过联合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对被征收户讲解法律政策,消除被征收户的种种误解。
同时,当地政府及时调整了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思路,最终绝大部分被征收户理解了政府的征收工作后撤回了该诉讼,该案件也得到了省高院的认可。起到了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强化自身司法能力提高,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针对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变化较快的特点,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最高法院、四巡和省高院确定的裁判思路、裁判规则,及时学习,并与庭里同事互相探讨。采取不同的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多次开展送法到机关单位、军营及校园的活动。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树立精品案件意识,在办理的被告人薛某某受贿一案中,因受贿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受贿金额一千余万元,故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受理后通过阅卷预判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纪委监委及公诉机关补强相关证据,并对被告人释法、心理疏导工作,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宣判后检察院不抗诉,被告人不上诉,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评为精品案例,也为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同时,在2020年度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经典案例评选中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审判案例;在2020年全省行政审判裁判文书评选中被评为一等奖;撰写的调研论文在2019年度被全省法院评选为优秀奖。并在2021年、2022年全程参与协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商丘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商丘两级行政审判工作,使得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所有的光芒,都需要积累才能被看到
大学毕业后来到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刑事、行政及民事审判工作。在办理不同种类的案件中不但要克服案多人少的客观问题且要做好每起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不但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思维更需要对从事工作的一种热爱。自己总是认为: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是一种幸运。生命太短暂,不能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做不喜欢的事情上面,所以我们老是在寻找理想的工作。然而在现实世界里,并非每个人都能在自己喜爱的领域取得成功。因此,我们应该立足现实,以开放的态度去面对工作,热爱工作。把懒惰情绪放一边,把丧气的话收一收,把矫情的心态放一放,把积极性提一提,所有想要的都得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所有的光芒都需要积累才能被看到。
历史精选
原标题:《榜样力量| 冯明:深耕细作 匠心办案》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