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北京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4类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9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6.1%。
根据规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山区,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生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生态敏感区,以及市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和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例如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区)、市级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核心景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重点地区)、重要湿地(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等五条重要河流)、其他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
从空间分布来看,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呈现为“两屏两带”格局。“两屏”指北部燕山生态屏障和西部太行山生态屏障;“两带”为永定河沿线生态防护带、潮白河-古运河沿线生态保护带。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生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生态敏感区,以及市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和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
按照主导生态功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可分为4种类型:
(一)水源涵养类型,主要分布在北部军都山一带,即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官厅水库的上游地区;
(二)水土保持类型,主要分布在西部西山一带;
(三)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百花山、东灵山,西北部的松山、玉渡山、海坨山,北部的喇叭沟门等区域;
(四)重要河流湿地,即五条一级河道(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大清河、蓟运河)及“三库一渠”(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京密引水渠)等重要河湖湿地。
根据国家规定,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据悉,下一步,北京市将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测评估、监督考核、政策激励等制度,保障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实施、严格执行。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