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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昉出任北京高院党组书记,曾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
北京高院刚刚发布信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寇昉出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此前,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已调至最高人民法院,任职副院长。
7月12日,北京市法院召开院长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重要批示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寇昉在会上讲话,要求按照首善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坚定不移抓好年初工作部署的落实。
7月5日,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魏小东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主要领导同志的任免决定。
市委决定:寇昉同志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推荐寇昉同志任副院长、代院长。此前,寇昉同志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7月1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徐家新、寇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已赴吉林工作,接替寇昉,出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据公开简历显示,寇昉生于1963年10月,陕西西安人。
寇昉早年一直在陕西检察系统工作,2003年至2010年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2010年后,他转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寇昉担任了中央第五巡视组副组长,负责巡视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11月,寇昉离开陕西,出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17年1月当选为吉林省法院院长。
(原题为《寇昉出任北京高院党组书记,曾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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