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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抓!

2023-04-06 10: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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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超市老是丢东西

加起来有1千多元了”

近日

莒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接到辖区一家超市报警

接警后

民警调取了超市的监控视频

研判发现

有一名顾客非常可疑

经常光顾超市

并多次经过丢失商品的货架

民警迅速锁定张某身份

并将其抓获

原来

张某常去该超市买东西

去的次数多了

便萌生出“偷拿一点

也不会被发现”的心理

一开始她还害怕

但多次没被发现

张某胆子越来越大

隔三差五去“偷摸占便宜”

从最开始的电池、袜子、毛巾

等不值钱的小物件

到插排等大点的物件

再到比较贵的化妆品…

两个月时间

张某累计“逃单”14次

案值1000余元

张某偷来的物品藏在其家中

均未开封

现已退还给超市

审讯过程中

张某沉默不语

万分悔恨中流下了眼泪

“我对不起父母

更对不起老公和孩子”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

超市工作人员带着一面锦旗

专程来到城西派出所

“开超市利润微薄

最怕这种无形的损耗

看到你们维护正义

我们心里很温暖!”

“不管案值大小

只要影响到辖区群众安全感

我们就全力以赴”

多次“小偷小摸”构成犯罪

生活中,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小偷小摸案值低,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顶多就是行政处罚。其实不然,小偷小摸行为多了,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已经涉嫌盗窃罪,会被处罚判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日照公安提醒

小偷小摸虽然案值低

但令人深恶痛绝

日照公安“秋风2023“专项行动

对盗窃违法犯罪零容忍

小案不小办

严打侵财类民生小案

给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来源:日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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