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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学强:涉长江生态环境大案,检察机关“一把手”要亲自过问
“‘一把手’要靠前指挥。”7月10日,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指出,检察机关要加大办理涉长江生态环境案件力度,“一把手”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严查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座谈会指出,当前长江沿线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类型多样,工业废水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倾倒、危化品泄露以及非法捕捞、采砂、占用破坏沿江滩涂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手段隐蔽,危害后果严重。长江沿线检察机关将及时掌握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优先受理,快捕快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表示,要突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加大办理涉长江生态环境案件力度。11个省级检察院和沿江各市级检察院“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特别是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邱学强说,对打着服务旗号以权谋私,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解决查处环境污染犯罪、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实际问题。
“上级检察院要通过挂牌督办、个案指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各项部署层层递减。”邱学强还要求,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要商最高法、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通过制发司法解释等方式,解决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侦监厅、公诉厅要研究制定环境污染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证据指引,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长江沿线检察机关将把长江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今年上半年,最高检有关部门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污染环境案,其中涉及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共有47件。
与此同时,最高检还将牵头研究建立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将商同公安部、最高法有关部门明确长江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案件的管辖原则,“从办案的最终效果考虑,哪里有利于办案就在哪里办,必要时可以由最高检指定管辖。”
此外,长江沿线检察机关还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领域,严惩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犯罪,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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