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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还捡到手机称失主不通人情世故,警方协调后终无偿退还

澎湃新闻记者 陈凯姿 通讯员 梁必升
2018-07-10 19: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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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主不愿给“烟钱”而拒还手机的韦女士,在民警调解下最终把手机还给了失主。大足区公安局供图

“烟都不拿一包,真的是差劲。”面对民警调解,捡到手机的韦女士很不高兴地表示,她根本不想要对方的手机,只是对方太不通人情世故,“连包烟都不愿意给”,这才不愿归还手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10日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国梁派出所了解到,7月3日,一韦姓女士拾到一部手机,在失主找上门时却要求对方给200元“烟钱”,遭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当天,国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进行调解。最终,该女子才将手机无偿退还。

民警介绍,7月3日上午,韦女士在国梁镇逛街买菜,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从她身旁路过时,不小心将手机掉落。韦女士称,她见后连忙跟在车后喊对方,但该男子未听见。

丢失手机的赵先生说,他回到家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当他借朋友手机拨打自己手机号码时,听到对方是一名女子,且当时她表示愿意归还手机。然而,当去到韦女士家要手机时,韦女士竟然要求自己给200元“烟钱”作为回报。

民警透露,赵先生认为对方要价太高,有些过分,不愿意给 “烟钱”。而韦女士称当时有好几个熟人同时看见自己捡到了手机,在电话里就跟赵先生说让他给买几包烟,免得其他人说闲话。韦女士认为对方不通情达理,不知感恩。随后,两人发生口角。因要不回手机,赵先生只得选择报警。

国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对双方进行调解。随后,该女子将手机无偿退还给了赵先生。民警提示称,如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将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李寿康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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