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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谈《药神》:药企无研发动力,对公众也是损害
7月1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胡文辉谈到电影《我不是药神》中涉及到药品专利的问题,称我国历次《专利法》的修改中,均对药品强制许可不断完善,目前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虽然因为方案还没具体出来而无法透露细节,但将会“共同努力,让老百姓既有好药用,又能用得起”。
电影《我不是药神》呈现的抗癌药高价问题目前在舆论场中火热,有人指出,印度等国家正是启动了强制专利许可,使得病人能够用上廉价的仿制药。
对此,胡文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虽然电影并没有在故事情节中直接指出专利的问题,但是相信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内人士,都会在看了电影后意识到电影涉及专利药品的问题。
胡文辉表示,首先,药品的专利保护一直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难点主要是要做好药品的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胡文辉说,在专利保护方面,一些国家出台专利的补偿期限制度,延长药物专利的保护期限;但同时也会出台一些限制性的措施,比如说专利的强制许可等,使得这两个制度之间形成制衡。
“从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讲,如果药企没有研发动力,没有新的有效的药物尽快研发出来,实际上对公众利益是很大的损害;另一方面来讲,如果研发出来的药品价格过高,公众用不起,也是对公众利益很大的损害。所以这两个方面要有一个平衡。”胡文辉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发布会现场获悉,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专利法》以来,即对药品有严格的专利保护,同时也一直有专利强制许可的相关制度,在历次的《专利法》修改过程中,也一直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胡文辉透露:“现在正在进行第四次《专利法》的修改,因为方案还没有公布,所以还不方便在这里跟大家说修改的具体内容,也欢迎媒体的朋友们继续关注《专利法》的修改,让我们共同努力,让老百姓既有好药用,又能用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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