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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女子轻信朋友圈发广告可领“佣金”,被骗五千多元

新华网
2018-07-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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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厦门7月10日消息,替别人在朋友圈发个广告,每天都能领“佣金”,还有这等好事?10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对外披露了一种利用微信朋友圈实施网络诈骗的新手法,提醒广大用户“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轻信“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骗局。

据介绍,厦门市民钟女士在近期刷朋友圈时看到有一微信好友天天都发五条“电影广告”,钟女士觉得好奇就询问对方。对方表示,只要这样“简单动动手指”,每天就可领27元的“佣金”。

闲来无事的钟女士便向对方索要了“业务员”的微信。添加后,“业务员”称自己与某推广公司合作,每天只要转发5条电影广告链接到朋友圈帮助推广,就有27元“佣金”。不过对方表示,在此之前,需要钟女士先缴纳380元“押金”。

就这样,钟女士交了380元的“押金”后被拉进一个“工资结算群”,在这个群里钟女士确实领到了“佣金”。之后“业务员”又称公司与某直播平台有合作推广项目,缴纳699元“押金”后,每天发6条广告到朋友圈,可以领取69元的“佣金”。“业务员”还怂恿钟女士“发展合作伙伴”,每介绍一个朋友参加转发活动,就可以得到80元的“奖励金”。

直到7月5日,做完“任务”的钟女士才发现自己被踢出了“工资结算群”,并被“业务员”拉黑,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钟女士前后共计付款5836元,扣除收到的“佣金”“奖励金”454元,一共被骗5382元。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数据统计显示,仅在过去一周时间内,厦门便有5名群众落入此类诈骗陷阱。民警调查发现,类似作案手法在全国多地均有出现,此类案件以“佣金”为诱饵,让被害人“尝到甜头”后,便以“收取押金”等借口索要钱财,最终致使被害人上当受骗。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提醒公众,凡是涉及“转发朋友圈领佣金”“兼职刷信誉”等为借口开展的所谓“推广活动”均为网络诈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如遭遇此类诈骗行为,可第一时间向微信客服举报,或向当地反诈骗部门报告。(本文原题为《发朋友圈能“赚钱”?别掉入诈骗陷阱!》)

    责任编辑:周子静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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