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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氯巴占案启示:情与法的冲突并非无解
3月31日,氯巴占代购者“铁马冰河”(网名),也是本案当中唯一一个被公诉的人,等来了一审判决:不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但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其情节和社会危害,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这意味着,当事人甩掉了“毒贩”的帽子,但是还留下了一个非法经营罪的尾巴,“免于刑事处罚”使他能够重归自由,而不是“待罪”的被告人。
之前,在国外已经上市的氯巴占对罕见癫痫患儿有效,但在国内属于第二类精神管制药品,而且按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违规销售1克氯巴占相当于0.1毫克海洛因。一款用于罕见病儿童的救命药,却和“贩毒”两个字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铁马冰河”是一名患有癫痫疾病女孩的父亲,他在为女儿从海外代购氯巴占的同时,也出售给其他癫痫疾病患儿的家属。2021年7月,他被河南中牟县警方以涉嫌“走私毒品罪”抓捕,同时受到刑事追究的还有帮他接收海外包裹的家长。
2021年年底,眼见着孩子断了救命药的家长1042人写了公开信《如何让我们的孩子活下去?》,引发了社会关注,以及职能部门的重视,生命的绿色通道为罕见病儿童打开。
2022年3月29日,国家卫健委提出拟牵头进口和使用氯巴占的50家医疗机构名单。4月13日,宜昌人福药业公司研发的国产氯巴占片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4月15日,“铁马冰河”被取保候审。10月22日,国产首个氯巴占仿制药正式上市:定价84元一盒……
法治是严肃的,但法治不应该是机械的,成熟的法律制度应该有人性的温度。氯巴占有着救命药和毒品的双重身份。“铁马冰河”最早的海外购药不是为了给自己吸食、贩毒,而是为了救自己女儿的命,之后又转卖一些药品给其他家长,不排除其中有利益的考量,但是,不能够把这种代购“救命药”的行为等同于法律条款中典型的走私、贩卖毒品。
世界是丰富的,权利是复杂的,法条却是抽象的,不能把涉及到无数人生命的案件,当成法条之间抽象的拼装游戏。在铁腕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一刀切式的执法产生误伤。
情与法的冲突并非无解,在舆论场里扰攘了一年多时间的氯巴占案,提供了一种社会化解决刑事特殊案件的可能。刑事案件处理不是“剪断箭杆”,而是要实施溯源治理,彻底解决诱发刑事犯罪的社会病灶,不然的话看似严厉的打击,只不过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甚至会激化矛盾。就本案来说,还是要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解决购买罕见病药的问题,这个根本性问题解决了,自然没有家长再去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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