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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30城!楼市专项行动扩围:哪有乱象就治理哪
房地产楼市乱象治理专项行动正在提速。7月9日,广东省佛山市开会部署“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挂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以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福建省宁德市公开《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从整治重点、整治措施、组织实施、时间安排、配套措施等5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6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整顿和规范提出具体要求。
河南省省会城市郑州和广东省佛山市,均在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要求在今年下半年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30城名单,其余28城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而宁德市拥有位于福建省东北部,与福州相邻,同为沿海城市。
此外,七部委在各自领域均加强加深了行动,由上自下对楼市乱象进行整治。7月9日,法制网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准入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下半年将围绕药品、商品房销售市场等重点领域,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天三城行动
据珠江时报7月10日的报道,7月9日下午,广东省佛山市住建管理局牵头召开会议,对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根据部署,此次行动分三阶段推进,其中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该阶段内,各部门将建立健全投诉受理等制度,开通网络投诉举报信箱,及时办理、回复市、区12345热线及各相关部门电话热线收集转办的购房人举报投诉情况。各区设置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提供线索,积极参与本次专项行动。
会上,数十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企业代表签订《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自律承诺书》。
同一天,河南省住建厅官网挂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已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时限对外公开销售。无故更改、拖延开盘时间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限制项目网签。
《通知》规定了16条开发商不得出现的销售违规行为,包括开发商不得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得以私下内部认筹、排号等方式蓄客,通过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捏造、散布开盘售罄、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政策变化等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实行“零首付”购房,或采用“首付贷”“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福建省宁德市公开《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的行为;超出政府确定的装修价格,超额收取装修费用的行为;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的行为;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及售房款的行为;房企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行为。
宁德市明确,即日起至7月20日止,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止,由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展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7月21日至9月30日止为联合查处阶段,由宁德市直各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从重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10月1日以后为长效监管阶段,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制定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健全长效监管措施,强化长效监管手段,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工作。
今年6月,住建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7月以来,30城中已至少有七城开展治理行动
7月以来,30城中除了郑州、佛山,还有杭州、昆明、上海、重庆、海口等城市围绕七部委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行动。
上海7月2日发布新政,上海市的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五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五年等条件。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三年”提高至“满五年”。
同日,重庆提高了个人与企业购房的纳税比例。重庆市多部门联合发文称,为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将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个人购房按揭财政补贴等多项政策。其中,对在主城区(含主城开发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由15%调整为20%;对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5%。个人购房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个人转让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数情况以全市为范围进行认定。
7月3日,银保监会在官网披露,一知名股份制银行杭州分行则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6月中旬被银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35万元。而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开出的6张罚单中,有4张指向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去购房、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涉及3家银行一家信托,合计被罚215万元。
哪里有乱象,哪里就需要治理
七部委下发的《通知》强调,要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华社此前援引住建部相关负责人的话称,“要先在30个城市试点,各地乱象侧重点不同,要力求打击精准,通过前期摸索经验,会在年底之前扩大范围、全面开展乱象整治行动。”
澎湃新闻注意到,楼市乱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并不局限于30城,而是30城各为中心向外辐射,哪里有乱象,就治理哪里。
除了河南省全省行动,海南省各市县住建部门也在部署落实海南省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要求。先有三亚市住建局检查了全市7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6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关停售楼处4个。紧接着30城之一的海口市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巡查,13人被限制5年内不得在海南购房,1人被限制5年内不得在海南开展中介服务业务。
云南省昆明市为稳定商品住房市场,7月1日起在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实施住房限购政策,非云南户籍人士且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上述区域有房的非云南省户籍人士和未满18周岁非云南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随后,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月3日派出工作组深入西双版纳州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截至7月5日,有2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自查自检报告,2家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房企已在西双版纳报发布公告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辖下景洪市已有89家中介机构被停业整顿,210家违规中介被关停。
同时,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提出,将在下属各县市、园区实施“一城一策”,对商品房屋销售和购买采取限制购买数量、购买资格及交易条件等措施;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标”;此外,将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包销、团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房,以及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或以借款、理财、保险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定金、预定款、购房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没有城市进入30城大名单的河北省,辖下处于环京区域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发布新政,为防止突破限购政策,以个人不动产抵押形式变相炒房,自7月2日起到解除限购,大厂回族自治县将暂停个人之间不动产抵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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