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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周 | 办案随笔:检察官与你分享那些年办理过的涉“鸟”案件故事

2023-03-30 15: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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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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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武夷山市境内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规定:

一、禁猎期

武夷山市全境禁止猎捕野生动物(除行政许可猎捕野猪外),禁猎期5年,自2022年6月24日至2027年6月23日止。

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包括: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二)军用武器、射击运动枪支、小口径步枪、汽枪、鸟铳以及采用射钉枪等任何工具改造成的枪械。

(三)地弓、吊杠、陷阱或者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四)粘网(又名“捕鸟网”)。

(五)使用农药、麻醉药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伤亡的制剂猎捕野生动物。

(六)采集鸟纲、爬行纲、两栖纲野生动物的卵、蛋。

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含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等)、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在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式实施猎捕的,一律不予批准。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 | 黄天明 苏 莹

图文编辑 | 王焕娟

业务部门审核 | 林泽芬 谢志强

宣传部门审核 | 胡伟明 傅 瑜

www..fjwuyishan.jcy.gov.cn欢迎了解更多武夷山检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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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爱鸟周 | 办案随笔:检察官与你分享那些年办理过的涉“鸟”案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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