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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团中央发布警示:青年学生应远离不良“校园贷”
3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中央发布消费警示:树立健康消费观,远离不良“校园贷”。
警示称,随着互联网和普惠金融迅速发展,大量非银行机构和平台依托互联网逐渐渗透到大学生群体,向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这就是所谓的“校园贷”。在“校园贷”风靡背后,存在着严重隐患。一方面,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三观尚未完全成熟,物质需求旺盛,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强,但自身控制能力较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再加上社会经验缺乏,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共青团中央提醒广大青年学生,理性考虑超前消费,审慎选择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
一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接受自己,不被外界的焦虑、压力、浮躁左右,不要将精神需求过度寄托于物质上,克服从众、攀比、虚荣等心理,理性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
二要学习金融理财知识,提高自身认识金钱、驾驭金钱的能力,能够熟悉常见的金融产品服务类型及其相关法规政策,了解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善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并珍视信用记录,学会对金钱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量入为出,清醒地认识到分期付款、超前消费、网络平台借贷的本质。
三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良“校园贷”为迎合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不断翻新其骗局和陷阱,“美容贷”“培训贷”“刷单贷”“多头贷”“高利贷”“套路贷”“裸条贷”等违法违规贷款层出不穷。大学生应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及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也不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父母联系电话;对高利贷、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有基本的认定,在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要找正规银行机构贷款。如果确需申请贷款的,一定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检查该机构是否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贷款前还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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