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六年前上海先行开展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3248亿元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18-07-09 08:48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编者按】

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是如何诞生的,汽车业对外开放从哪里起航,上海浦东开发区有哪些“全国第一”……改革开放40年来,一批又一批具有原创性的改革开放措施闪耀着首创精神的光芒。

2018年,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澎湃新闻6月22日起推出专题报道,展现40年来的改革开放标志性首创案例。

2012年1月1日,酝酿多年的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实施。此后6年多,这项重大税制改革试点逐步推广至全国试点,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实施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示范。

“上海先行开展的营改增试点,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税制改革,也是推动上海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创新转型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上海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印征平说。

上海营改增试点中各项改革措施有机衔接,各项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基本解决了试点行业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在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取得了好于预期的改革成效。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已酝酿多年

实际上,在此之前,营改增试点已酝酿多年。

早在2009年5月,上海就专门成立了由国家和上海多个职能部门、多家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现代服务业税制改革研究课题组,系统开展预案研究,并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上海率先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初步设想。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研究推进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据此,结合现代服务业税制改革研究成果,上海于2011年初正式向国家提出了开展营改增试点的申请,得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

由于准备工作充分、预案研究成果符合税制改革方向,2011年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这是继1994年税制改革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后,我国在深化增值税改革领域的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税制改革创新举措。

“先行营改增试点是改革首创精神在上海的一次成功实践,为进一步加大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创新力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印征平说。

税制改革红利不断显现放大

经过六年多的实施,上海营改增试点如今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正常运行轨道。随着改革推进力度的不断加大、试点行业范围逐步扩大、试点政策日趋完善,营改增试点的税制改革红利不断显现放大。

一方面,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试点后,上海所有试点行业整体税负均呈现持续下降态势。据统计,2017年,上海营改增试点减税1280亿元,是2012年营改增试点减税金额的9倍以上,加上2012年至2016年已累计减税1968亿元,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规模达到3248亿元。

另一方面,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营改增对“稳增长”的助推作用不断增强。在这次改革中,国家将税制改革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机结合,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制度安排,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税制环境,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和提升上海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大量服务业小微企业税负降幅达到40%左右,成为本次试点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对于服务业企业而言,试点减轻了服务业税负,促进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2017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对于制造业而言,制造业企业一直享受净减税的红利,营改增间接推动了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此外,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加速集聚,上海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实行营改增后,试点企业着力加大发展规划、产品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力度,加快建立与营改增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并通过整合业务资源、拓展市场空间、创新服务领域,延长产业链条,切实在创新中实现转型,在转型中提升能级。

将进一步优化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增值税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目前仍叫试点,就是因为改革仍在路上,任务没有完成。”印征平表示,下一步,上海将进一步加大先行先试、聚焦突破的推进力度,加快建立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不断优化完善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协调发展的税制环境,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作出新贡献。

他说,六年来上海营改增试点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营改增引领了当前世界性减税趋势,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扩就业具有十分明显的推动作用,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营改增试点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据透露,下一步,上海市财政局将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国家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以及对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等增值税改革措施,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进一步提升各类企业的受惠获得感。

同时,继续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带有行业性、整体性问题,重大政策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建议上报国家部委,进一步优化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积极配合国家部委做好增值税改革立法重点税制要素问题的研究论证工作,加快有序推动税制改革进程。

【营改增试点改革进程】

一是部分城市、部分行业试点阶段: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简称1+6行业)探索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2年9月1日至12月1日,营改增试点地区逐步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市、浙江省和湖北省。

二是全国实施部分行业试点阶段:

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原试点行业范围基础上新增广播影视行业(简称1+7行业)。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三是全国全行业试点阶段:

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四是规范增值税制度阶段:

2017年7月1日,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进口和销售相关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1%。

2018年5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责任编辑:杨帆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