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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制止餐饮浪费要动真格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引导广大饭店业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扩大优质供给。其中,格外引人注目的是制止餐饮浪费被纳入饭店业信用评价国家标准。
《规范》中提到的防止餐饮浪费、厉行节约、实现餐饮行业的绿色转型等要求,早已深入人心,但是将制止餐饮浪费的内容写入饭店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对于饭店、餐饮行业中时常出现的浪费行为来说,可谓打着了“七寸”。
多年来,许多餐饮企业不是不知道浪费行为的存在,但不少商家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并不想较真。如今制止餐饮浪费被纳入饭店业信用评价国家标准,这是制止餐饮浪费从倡议引导到硬性约束的重要一步,餐饮企业理应落实责任。
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制止餐饮、食品浪费的法律法规。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开始施行,其中第七条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在操作上更加细化的《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等也已经相继发布。
一系列规定释放出的信号是明确的:反对浪费不只是消费者的责任,也是饭店、餐饮、外卖等经营主体和平台的责任。
当然,制止餐饮浪费的问题涉及每个百姓的餐桌,在各项政策规定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得到大家身体力行的配合。因此,怎样把法律政策的规定和社会观念的引导结合起来,正是当务之急。
不久前,某酒店在相关单位举办48人会议后,倒掉了43瓶已经开封矿泉水,且未在醒目处张贴反浪费标语,结果被当地市监局责令整改,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支持处罚,认为浪费行为是错误的;也有一部分网友表示不解,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争议本身就说明,公众对经营者提醒、制止浪费行为的义务和责任还缺乏认识。
事实上,《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包括饮料)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酒店“未在醒目处张贴反浪费标语”的做法确实存在不规范之处,而这并不是“小事”——只有每家饭店、餐饮企业在细节上重视起来,才有可能真正制止浪费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里的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制止餐饮浪费被纳入饭店业信用评价国家标准”,归根结底是为了塑造、树立行业乃至整个社会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为,并采取行动。换言之,如果餐饮企业能将节约资源的意识内化为行动,矿泉水被浪费之类的事件本就不会发生。
制止餐饮浪费,最重要的是“知行合一”,将社会的共识化为日常的行动。这需要法律法规的强制,需要餐饮企业的履责,更需要广大消费者的配合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制止餐饮浪费要动真格,公众也应该拿出认真的态度,从我做起,拒绝浪费,珍惜我们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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