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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打卡这座奇妙的“水下森林”
京杭大运河畔,德清县新安镇舍东村的直港迎来“新生”:碧波荡漾之下,水草摇曳其间,小鱼穿梭游弋。这处去年底启动修复的“水下森林”项目,经过几场春雨的滋润,已经宛若生机盎然的“热带丛林”。
3月21日下午,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德清县新安镇政府、德清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分局对位于德清县新安镇的“水下森林”水体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此次项目资金正是来源于南太湖法院审结的一起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案件中一笔近60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案件还要从2019年说起。2019年3月下旬至2019年4月2日,湖州市德清县某公司为逃避环保部门监管,干扰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自动取水样,并排放总氮等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污水2万余吨至厂区北侧河道中。本案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污染了水源,加速水体富营养化和寄生虫的流行,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危害。
南太湖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公司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95155元。但是如何提升案件赔偿款项使用实效、怎样做好当地生态修复……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案件承办人的心头。
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南太湖法院主动对接当地政府,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协商和专家论证,最终决定将该笔生态损害赔偿金作为新安镇的治水项目经费,投入到该镇直港“水下森林”水生态修复项目中。
所谓“水下森林”水体修复,是通过在小微水体中通过构建以沉水植物群落为核心的水生态涵养系统,让水体“重获”自净能力,进而改善水质。同时,在涉案河道中也引入了数字化实时监测设备,可实时查看水色、植物状况等。
“现在村里的水清了、环境美了,晚上来河畔散步、休憩闲聊人可多了。”河边的小食品店店主说道。通过河道清淤、调活水体、生态修复,目前涉案河道水体污染物含量明显下降,河道整洁度显著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得到大幅改善,水中水草摇曳、藻荇交横,宛如一个生机盎然的“水下森林”。
从企业偷排污水的污染河道,变成百姓推门见绿的“水下森林”,这背后其实跟南太湖法院积极探索的“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不无关系。
南太湖法院首创“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并将碳汇认购金用于当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工作。该机制已在三个县区落地,均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南太湖法院立足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审理优势,在吴兴区建成了全国首个以水生态法治为主题的展示馆,并在全市范围六个县区内实现“水韵尚法”水生态保护普法教育基地全覆盖。建立“河长+法官”生态治理协作工作机制,特设水生态 “共享法庭”,开展联动调解、巡回审判、普法课堂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筑牢司法屏障,守护水清岸绿。
原标题:《世界水日|打卡这座奇妙的“水下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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