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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如何保障?司法、行政“双保险”给你答案
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3月24日上午,江北法院联合江北区教委共同召开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暨“护你安全 与法同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日,通报近三年来涉中小学生安全保障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强化安全保障的主要做法,梳理中小学生安全保障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法官提示,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
会议邀请到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网、新华网、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重庆法治报、江北区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参与。
发布会上,江北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海燕介绍,近年来,与中小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落地生根,《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施行,“双减”政策开展推广,全社会凝聚起了加强对中小学生权利保障的普遍共识。2020年以来,江北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办理涉中小学生安全保障案件150余件,同时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等方式不断强化全社会对中小学生安全的关注和重视,为共建中小学生安全成长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安稳办主任张陈鹏就如何发挥课堂教学作为安全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三项重点措施,为共同服务和推进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入脑入心,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购买司法、行政“双保险”。
发布会上,民一庭庭长江英和区教委安稳办主任张陈鹏对人大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的提问逐一回答。
会议由江北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肖瑶主持。
活动当天,与新闻发布会同步进行的“护你安全 与法同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邀请到港城小学部分师生来院参观。
活动中,师生们参观了综合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未成年人法庭、数字审判法庭。
会议及参观结束后,师生们与人大代表一同来到江北法院数字法庭,江北法院民一庭法官吴红梅通过以案说法、寓教于乐的方式向参与活动的师生们普及了中小学生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并号召广大师生们要切实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将安全法治意识根植于心,为自身安全健康成长构建法治保护屏障。
针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江北法院依法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安全教育法治宣传水平,代表提出以下建议:
朱炳清代表:
江北法院以案说法,用实际的案例来教育引导学生,这个宣传效果非常好,建议:能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的系列活动,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法律知识,促进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工作。
陈进代表:
为教育工作者,对江北法院法治进校园的系列活动点赞,也为法院真真正正地为未成年人做了那么多实实在在的事情点赞,不仅选派法治副校长,每年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建议:将今天宣将的案例拍摄成宣传视频,可以在各个学校播放,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受到法治教育。
马琴代表:
建议法院可与学校联系和沟通,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因为更多的时候,家庭安全教育的缺失也容易导致中小学生的一些安全事故,可以专门开设面向家长的法治大讲堂,邀请家长参与。
李海明代表:
建议教委汇同相关部门,与法院一起,定期持续开展相关安全普法课程,打造中小学普法讲师团,定期讲授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火灾溺水等方面的课程,可以以课堂讲授、课后互动、实况模拟等方式开展,让安全意识深入未成年人的心中。
黄川洋代表:
本次江北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同学之前的打闹受伤、在校外培训机构受伤等方面,十分贴近同学们的生活,法官讲授也非常生动,这些鲜活的案例对学生们的法治教育很有帮助,建议多开展普法进社区进校园,走进群众的专项活动,为更多需要法律知识的普通老百姓提供帮助。
刘波平代表:
法院法治教育走进校园,走进未成年人,值得推广,希望在今后的法治宣传中,探索新的形式,用一些更贴近未成年人的方式,比如动画、漫画等形式拍摄相关的宣传片在校园里播放。另外在不同地区的学校,也可选取不同类型的案例进行宣传。
监制:付鸣剑
文案:曹佳俊
原标题:《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如何保障?司法、行政“双保险”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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