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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耕环境法治讲坛3月25日开讲:我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款法理辨析
【中国绿发会讯】昆明理工大学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研究基地第十六届云耕环境法治讲坛于本周六(3月25日)下午2:30开讲啦!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积极支持,绿会融媒届时将进行全程直播,欢迎收看。
百度直播链接 :
https://live.baidu.com/m/media/pclive/pchome/live.html?room_id=8114491279&source=h5pre
论坛主题
“环境治理与民法典”
论坛题目
“我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款法理辨析”
主讲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
与谈嘉宾
河海大学法学院晋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杜建勋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彭中遥副教授,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杨士龙教授,广东省律师协会环资委陈勇儒主任。
论坛主持人
王曦教授
论坛时间
2023年3月25日,下午2:30-4:30
主讲内容介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政府)可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提起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以民法所有权制度以及损害担责原则为基础,同时涉及公法、私法两种救济手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健全顺应了环境法治的趋势,有利于形成系统化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尚存在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不甚明确、行政机关规避在行政诉讼中当被告或掩盖监管不力之嫌等问题。因此,应当理顺此项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以及其他行政程序之间的关系,改进生态损害磋商机制的程序设计,完善政府生态环境责任监督机制,并鼓励公众参与。
主讲嘉宾简介:
曹明德,安徽庐江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二级教授、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导,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理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5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6年),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曾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留学,并在美国Vermont法学院获得环境法硕士学位、美国Pace大学法学院获得环境法博士学位。
与谈嘉宾简介:
1.晋海: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期从事环境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兼任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生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案例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法律专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外专家等学术职务。
2.杜建勋: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教授。台湾元智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
3.彭中遥: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4.杨士龙: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法学会理事、云南省委政法委“法律咨询专家库暨案件评查专家组”专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专家、世界保护区委员会(The World Commission on Protected Areas of The 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IUCN World Commission on Protected Areas,IUCN ‑WCPA)委员。
5.陈勇儒: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云耕环境法治讲坛简介
云耕环境法治讲坛是一个基于昆明理工大学的学术讲坛。主办单位是昆明理工大学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研究基地。讲坛的召集人是昆明理工大学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研究基地主任、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曦教授。
文/子舒 审/Linda 编/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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