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有温度,因丈夫重大过错而免予对重婚妻子的刑事处罚

2023-03-23 17: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最近看到一批由各地方法院所披露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让律师感觉到了法律的温度。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邹某与自诉人胡某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和,且邹某经常遭受到胡某的家暴。2011年,邹某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常年家暴行为选择带着孩子离家出走,胡某曾试图外出寻找邹某,未果后为了发泄自己心中愤怒,将邹某父亲的坟墓挖开,致使邹某父亲曝尸荒野。

逃离后的邹某在打工途中与邓某相识并同居生活,随后几年以夫妻名义在隆昌市某村共同生活,并于同居期间生下一女,后两人分开生活。

与邓某分开后,邹某一直靠着自己打零工独自抚养与胡某的婚生子读书、生活。现胡某以重婚罪起诉邹某,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处罚。

 

【判决结果】

隆昌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邹某因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但因胡某常年家暴,并且在邹某出逃后挖邹某父亲的坟墓,严重破坏了夫妻感情,对邹某犯重婚罪具有重大过错。综合各种情节考虑,最终判决邹某犯重婚罪,但是免除其刑事处罚。

【律师看法】

法律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比较严格,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

之所以认为这个判决很有温度的原因在于被告人邹某确实触犯了重婚罪,但是这个重婚的主观原因并不在邹某,而在于胡某。是胡某的长期家暴,是胡某恼羞成怒挖掘邹某父亲坟墓的行为,导致邹某对这段婚姻失望透顶,才会在逃离之后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回想起之前的一个新闻,贵州两名女子因不忍丈夫常年家暴而逃离村庄,并在没有结束这段婚姻的前提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样的遭遇,却没有同样的结果,在平静生活20多年之后,这两名女子终究还是为“重婚”买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的结果。

婚姻是什么?婚姻应当是两个人相互扶持,相互尊重,白头到老,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应该保持和谐、平等的关系,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一方在婚姻中经常实施家暴等其他伤害家庭感情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和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因此在面对由于对方重大过错致使的重婚案件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减轻重婚者罪责,而不是“一刀切”,全部予以刑事处罚。律师认为为了避免重婚罪犯再犯而不予缓刑,可能不如进行法制教育、协助解除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来得有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