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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 | 共筑法治屏障,聚力打造“检察+”水域共治

2023-03-22 16: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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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河湖功能永续利用,近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兆俊受邀赴雄江镇对县河长制办公室巡河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巡河组分别前往石潭溪转运点、古田-闽清交界转运点及蔡埕大桥察看水口库区闽清段废弃物集中整治情况,重点针对江面江漂垃圾进行督导。现场,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还就生态环境管护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工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自“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行以来

闽清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河湖治理保护的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工作,推进“一源一策”治理方案落实,助力各乡镇解决涉河涉水重难点问题,有效遏制江、河水面漂浮物聚集及沿岸随意倾倒垃圾、直接排污等现象,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福建省闽江流域生态保护,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服务保障美丽闽清建设。

闽清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智慧闽清”管理服务中心、县审计局等多部门建立联动通报会商、协作调查机制,积极构建“检察+”新模式。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与数字城管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与执法部门共享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悉民情”“解民忧”。近五年来,该院成功摸排危害水环境安全相关公益诉讼线索13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

福州市检察院、闽清县检察院受邀定期对闽清县河长办巡江、巡河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针对闽江闽清流域内侵占河道、水葫芦及生活垃圾堆积等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堵塞漏洞,整改成效显著。

期间,各行政部门共派出渔船、打捞船461艘次,转运车辆1126车次,清理水葫芦、白色泡沫等江漂垃圾1854亩,清运垃圾总量779吨,并促成税务部门成功追缴水资源费16万余元。

聚焦县域内非法电镀造成水体污染相关案件,及时跟进执法监督,从中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并成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促成当事人缴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余万元。为使赔偿金高效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县检察院协调相关部门设立生态损害修复基金专用账户,将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归入账户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为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有效破解检察办案过程中面临跨领域、专门性问题难解决的困境,县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在公益诉讼及生态检察办案中实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若干意见》,聘任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协助办案,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讯问、分析、判断等。2022年,县检察院首次引入技术调查官参与辅助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技术调查官所提供的数据、资料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定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结合院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积极开展服务民企发展座谈会,组织走访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围绕防治污染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运用重点法条解读、以案释法宣讲、制发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并以报刊、“两微N端”等平台为媒介,广泛宣传绿色生态文明,引导企业树牢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供稿丨第二检察部 政治部

编辑丨林文婷

闽清检察

原标题:《世界水日 | 共筑法治屏障,聚力打造“检察+”水域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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