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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致残 ,法官如何断案?请看:民权法院这样办
本来两家关系和睦,相互帮衬,但却因义务帮工,发生意外,使两家对簿公堂。好在民权县法院法官王玉海倾力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事情的起因,发生于2021年9月2日,被告王某甲因自家平房上楼板,便请邻居王某乙过来帮忙。孰料,在上楼板过程中,楼板断裂,发生事故,导致原告王某乙从平房上坠地摔伤,构成二级伤残,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导致完全依赖护理。
事故发生后,被告王某甲在支付王某乙医疗费用30多万元后,拒不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王某乙遂一纸诉状将王某甲告上该院。
该院受理立案后,法官王玉海一边及时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到事发现场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一边耐心做好双方安抚工作,希望当事人及其家人,从昔日睦邻友好、互相帮助的角度出发,正确面对事实,既然意外发生了,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此,要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稳妥对待这一次意外。
俗话说:“千年搁舍,万年搁邻。”可是,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一度都很躁动。为了息事宁人,案结事了,不留遗憾,法官王玉海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介入,谆谆告诫双方以和为贵,从长远着想,采用“背靠背”方式,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促使双方“坐下来”,共同面对现实。由于王玉海思想工作到位,以情感人,以法育人,使双方当事人感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最终,原、被告双方心平气和地通过网络“面对面”,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考虑到原告王某乙出行不便,3月21日下午,法官王玉海一行又专程将被告先行赔付的8万元现金送到其家中,并衷心祝愿王某乙早日康复。
原标题:《义务帮工致残 ,法官如何断案?请看:民权法院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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