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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路同行丨凝聚保护之力,“检察蓝”守护“古生物化石”

2023-03-22 12: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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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作为“世界恐龙之乡”,挖掘清理、重建复原、开发利用,每一个环节对于恐龙化石保护来说都至关重要。近年来,遗址保护地周边群众法治观念淡薄、非法盗掘、非法买卖等成为恐龙化石保护面临的难题。禄丰市检察院聚焦禄丰市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把握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用“检察蓝”守护古生物化石。

内外兼顾

提升普法实效

检察官向群众讲解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您知道保护古生物化石有什么重要意义吗?看到有人在恐龙化石遗址里乱刻乱画,您知道应该怎么做吗?……”

在禄丰市土官镇第十一届万亩桃花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上,禄丰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向群众宣传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这也是检察机关常态开展恐龙化石保护的日常剪影。

为切实做好保护工作,禄丰市检察院对内组织检察官学习《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恐龙化石文化、科普知识;对外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内容,同时深入恐龙化石发掘地,对遗址保护的重要性、法律法规同周边群众进行专项宣传普及,动员、引导群众提高保护文化遗址遗产的意识。

精准定位

发挥能动履职

检察官对全市古生物化石保护、利用情况开展调查

检察院认真开展古生物化石刑事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保护有益探索:

● 对全市古生物化石(恐龙化石)保护、利用方面开展专项调查,掌握基本情况,排查案件线索;

● 组织检察人员深入禄丰市恐龙化石主要发掘地旧址,实地查看恐龙化石发掘、保护情况,对发现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完善、保护标识设置不明显等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保护职责,确保恐龙化石能够得到妥善保护;

● 积极延伸法律服务,深入旅游服务行业了解企业所需,在世界恐龙谷一、二期项目建设中,主动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困难和问题,向企业提出了土地征用、拆迁、综合环境整治、用工、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建议,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司法支持。

常抓长效

凝聚保护合力

恐龙化石公益保护示范点揭牌

3月13日,禄丰市恐龙化石公益保护示范点揭牌,进一步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恐龙化石保护的长期、全面发展,带动文化遗址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禄丰市检察院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市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所,召开座谈会,了解《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遗迹保护管理手册》《云南禄丰恐龙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掌握全市恐龙化石等级、种类、保护等工作情况,交流文化遗址遗产保护存在的困难和意见。

与禄丰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商研究,制定联发了《古生物化石保护协作机制》,就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线索交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日常联络机制等,形成恐龙化石保护工作长期、全面的协作机制。

探索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古生物化石保护监督的积极性,凝聚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编辑 | 潘家仙

校对 | 张子欣

策划 | 郭 佳

一审 | 邓建华

原标题:《益路同行丨凝聚保护之力,“检察蓝”守护“古生物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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