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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依法终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依法终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已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
这不仅是近年来完善和创新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方式的重要成果,也突显了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坚决推进淘汰更新,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截至2018年6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2342个,其中本科以上机构和项目共1090个。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长足发展,在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加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机构和项目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学科专业能力不强,缺乏内涵式发展机制等问题,导致学生满意度低,吸引力弱,办学活动难以持续。
强化退出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精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有效服务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国际化水平、促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退出机制建设,可以完善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使监管工作首尾呼应,有利于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发展,提质增效,有利于明确办学导向,依法办学,有利于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提高社会满意度。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王奇才认为,退出机制的规范有序运行,有利于中外合作办学更高质量发展。退出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运行,是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回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本次依法退出的5个机构和229个项目,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但共同点在于不能完全契合和满足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对高品质教育教学的要求,办学难以持续:有的是引进的教育资源不再具有相对优势;有的是合作模式不再具有明显竞争力;有的是所举办的学科专业不符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他指出,同时,也存在原有办学模式无法满足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要求,在质量评估、信息年报、注册认证系统等监管举措中暴露问题,不再具备办学条件能力,中外学校因而放弃继续办学、选择退出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上述情况说明,中外合作办学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机构和项目都能够适合新时代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
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赵彦志则表示,伴随着中外合作办学连续十多年的高速发展,部分地区、学校或社会机构盲目开展合作办学、自身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不高、忽视外方资质等问题已经凸现,规模型增长模式已经遇到了天花板。因此,叫停这些缺少可持续办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竞争优势,办学质量低下,甚至从未“开张”便已“名存实亡”的机构和项目实乃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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