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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森林日:高质量森林碳汇的四点原则
3月21日是国际森林日。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最大的碳库,在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危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研究表明,到2050年,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清除二氧化碳能力或将高达每年9亿吨[1],约为同期二氧化碳排放量预测值的十分之一[2]。由此可见,森林碳汇对于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格外重要。
@Zeng Nan
森林碳汇是我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下的重点项目类型。由于早期标准的不完善和自愿减排交易量小等因素,CCER未发挥应有优势并在2017年暂停。近来,CCER重启呼声渐高。预计重启后,CCER年需求量将达2亿吨左右,森林碳汇需求量也将持续攀升。一些碳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开始跑马圈地,抢占森林资源。为规范市场环境、引导碳汇有序发展,四川、贵州等地陆续出台碳汇行动方案,提出“森林碳汇高质量发展”。
什么才是高质量的森林碳汇?国内学界探讨不多。国际上,牛津大学2020年发布的《净零排放碳抵销原则》[3]介绍了确保使用高质量碳抵消需要遵循的四类基本原则。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CVCM)在2022年发布核心碳原则[4],从市场规范、开发流程、项目影响等方面提出了十项原则,并提供了高质量碳抵消的评估框架。这些原则都是基于碳市场对碳抵消项目提出的顶层建议,并未针对森林碳汇项目做具体讨论。一些国际环保组织专门对开发高质量的农林业减排和生态系统碳汇类型的碳抵消项目提出了建议。[5-6][7][8]
结合以上观点和NRDC的相关研究,我认为高质量的森林碳汇应符合以下四点原则。
森林碳汇只用于抵消难以减少的剩余排放。与减排措施相比,目前森林碳汇的成本相对较低,导致一些企业避重就轻,先选择森林碳汇进行碳抵消而非减排。能源转型等大规模减排是减缓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森林碳汇仅是在经济社会全面减排基础上对减缓气候变化的有益补充。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指出,包括森林碳汇在内的碳移除措施是用来抵消在农业、航空、船运和工业中“难以减少的剩余排放(hard-to-abate residual emissions)”。例如,农业承担着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功能,短期内的温室气体减排可能会相对缓慢,这部分排放可视为“难以减少的剩余排放”,可以用森林碳汇来抵消。
确保森林碳汇的真实和准确。即确保抵消掉的每一吨碳都有助于减缓气候变化。作为国际主流的森林碳汇项目类型之一,“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温室气体排放”(REDD+)的额外性和永久性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多数REDD+项目无法证明项目本身的额外性,即如果没有该项目的保护,树木将不可避免地遭到砍伐。有些REDD+项目只持续了几十年,这意味着,一些森林可能还未达到固碳效果,就面临被砍伐的风险,这给项目的“永久性”带来隐忧。另外,为确定项目实际产生的碳汇量,还要准确计算项目活动开展前的基线碳汇量以及项目活动可能带来的碳泄漏量。因此,应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和方法学,以确保森林碳汇的真实和准确。
@Zeng Nan
森林碳汇小词典:什么是额外性、永久性、碳泄漏?
额外性:即便没有任何管理措施,森林也在吸收二氧化碳,这部分碳是不具备额外性的。若采取管理措施使森林吸收的碳有所增加,那么这部分增加的碳就具有额外性。
永久性:砍伐是永久性的最大风险。树木死亡、山火、地质灾害等因素也会导致碳汇变为碳源,影响森林碳汇的永久性。
碳泄漏:在一个区域实施项目所造成的损失(如木材生产),有可能被转移到其他区域来弥补,导致这些区域产生额外的碳排放。碳泄漏有可能减少、抵消甚至逆转减排干预措施的总体效果。
兼顾多重生态功能。森林碳汇只是自然生态系统所能提供的多种生态服务之一。除森林碳汇之外,自然生态系统还有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环境等功能。片面追求碳汇效益将可能影响森林其他生态功能的正常发挥。以“退湿造林”为例,近年来,一些湿地出现填土造林的现象。尽管造林在短期内的碳汇效益较高,但湿地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防洪抗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难以替代,“退湿造林”会给生态系统带来不可逆的严重后果。《巴黎协定》第五条指出了森林碳汇“非碳效益”的重要性。减缓气候变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持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取决于森林、湿地、草地、农田、城市等多种生态系统发挥各自功能。此外,森林碳汇项目活动的设计中也需要考虑多重效益的实现,例如营造混交林、栽植乡土树种等。
森林碳汇项目应保障社区权益。在森林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的过程中应纳入对社区权益的保障。碳汇项目开发前,农户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可以通过放牧、种植林下作物等活动获得经济收益。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后,这些活动不再被允许。社区受损的生计应从碳汇项目创造的就业和碳汇交易收益中得到补偿,而这有赖于明晰的土地权属和碳汇项目开展过程中社区的参与。对于高质量的碳汇项目而言,社区既是项目的直接受益者,也是项目的参与和维护者。为此,应科学评估项目可能给社区带来的风险并妥善应对,确保评估结果的透明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
@Zeng Nan
参考文献
[1] 朱建华, 田宇, 李奇, 等.中国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现状与潜力[J/OL].生态学报,2023(09):1-16.
[2] 李惠民,齐晔.中国2050年碳排放情景比较[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1,7(04):271-280.
[3] University of Oxford. 2020. The Oxford Principles for Net Zero Aligned Carbon Offsetting.
[4] The Integrity Council for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 2022. Core Carbon Principles.
[5] Hacking, J., Williams, B., Tind Nielsen, S., et al. 2021. Beyond Carbon Credits: A Blueprint for High-Quality Interventions that Work for People, Nature and Climate. WWF.
[6] J. Preston Whitt. 2022. Integrity Principles for Benefit Sharing in Forest NbS for Climate Mitigation.
[7] 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 et al. 2023. High-quality Blue Carbon Principles and Guidance.
[8] 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2023. Innovative Finance for Nature and Peopl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or Biodiversity-Positive Carbon Credits and Nature Certific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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