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以案说法】非法占用农用地,判刑!

2023-03-18 10: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耕地、林地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为了一己私利,非法占用这些自然资源,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刘某就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刑。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刘某在未取得林业、国土等主管部门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在横峰县莲荷乡某山场搭建了两个羊棚,并种植了160颗柑橘树和杨梅树。经鉴定,刘某搭建羊棚和种植果树所占用的土地性质为国家公益林,面积共计14.102亩。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横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且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综合其主动将占用林地恢复原状、补植复绿,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的情节,以及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刘某具备实施社区矫正条件,遂作出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

法官说法

在上述案件中,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损坏,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造成生态的严重破坏,还侵害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法官告诫广大公民朋友,在追求经济效益、个人利益的同时,应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切勿心存侥幸,触碰生态红线,逾越法律底线,以免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审理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坏,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损坏或者严重污染。

原标题:《【以案说法】非法占用农用地,判刑!》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