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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胡志国涉受贿将于7月5日受审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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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长沙中院通过微信公号公告,2018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该院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志国涉嫌受贿一案。
公开履历显示,1962年2月出生的胡志国是湖南湘乡人,曾任长沙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长,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区分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长沙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经侦支队支队长,长沙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侦察员,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长,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等职务。2016年1月,胡志国任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作为一名从警40年的老公安,胡志国曾在打击经济犯罪领域屡立战功,荣获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作为公安英模代表受邀登上天安门,参加了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观礼。
然而,这样一位警界英模,却因为严重违纪,于2017年9月被长沙市纪委立案审查。
2018年4月,胡志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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