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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丨出售病死牛肉?!可行?可刑!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
作为食品行业从业者
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
切忌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良心
以下这个案例希望能给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
“提个醒”
近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李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刑事案件。与以往审理的刑事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该案系一起食品领域由公诉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法院在对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追缴非法所得并处罚金后,判处被告人承担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间,被告人李某从周边养牛户手中,低价收购一批死因不明的病死牛。为了非法获取利益,李某随后将这些病死牛一部分在自家院中进行分割,并低价进行了售卖;又将另一部分病死牛送至某屠宰场,经屠宰场处理后流入市场,在此期间被告人李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共计28万元。后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由当地检察院向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昂昂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禁止性规定,明知所收购、销售的死因不明的牛不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仍进行屠宰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庭审过程中,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并真诚悔过,认罪认罚,积极返赃,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昂昂溪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六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因李某销售死因不明牛肉的行为同时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李某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令李某承担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84万元。
法官提示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利益,食品行业从业者务必要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忌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希望此案能给每一位食品行业的生产和经营者“提个醒”,只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事业才能做久做优做强。人民法院将始终依法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对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依法严惩。
欢
迎
关
注
昂昂溪法院原创稿件
编审丨杨广宁 高晶微
原标题:《3·15特辑丨出售病死牛肉?!可行?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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