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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招“旅游体验官”?低价团套路不能秽土重生

2023-03-15 17:32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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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旅游体验官”,还能带薪旅行,这样的工作也太幸福了吧?你有没有被这样的招聘广告吸引过呢?不过,澎湃记者通过卧底调查发现,这样的“体验官”招聘,不过是之前低价旅行团赚“人头费”的翻版。

315暗访期间,澎湃记者应聘了一家大量招募“旅游体验官”的公司——安徽森凡旅游服务咨询公司。为“复试考核”要求,应聘者要先交500元的押金,然后就被塞入厦门、张家界等地的“低价购物团”里,公司能从地接旅行社获得300元至500元甚至更高的“人头费”。

然后,就是“低价购物团”的各种熟悉的宰客套路,“旅游体验官”被安排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商店里:乳胶床垫、“片仔癀”、银器轮番上阵,还有最经典的翡翠商店套路,不太精明的“老板的女儿”正好来管店,各方一唱一和,忽悠旅客以为遇到了亏本大甩卖,错过要悔恨一辈子,然后这些“旅游体验官”稀里糊涂花了上千乃至数千元钱,这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了。

旅行结束之后,“旅游体验官”是不可能入职的。就这样,这家公司以此为幌子,忽悠了一批又一批的应聘者来赚取“人头费”。这其实就是一个涂抹上“诗与远方”新油彩的低价旅游团的老套路。

因为不合理的低价团,本身就是违背市场规律的,也必然会发展通过软硬兼施,乃至使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旅客购物,严重危害旅游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国《旅游法》对此予以明令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法律还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被法律明确禁止的低价团,不能借着招“体验官”的名义秽土重生、卷土重来,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还要看到,这种违法的低价团是打着招聘的幌子实施的,明明是旅游服务,却以应聘实行的方式实施,规避了法律,也隐藏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比如,这家森凡公司为了压缩成本,很多应聘者被安排进私家车前往旅游目的地,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必然造成各方扯皮:是工伤赔,还是按旅游伤害赔?

而且,森凡公司以欺骗手段赚“人头费”时,还盗用政府名义,谎称自己的业务是“文旅局委托的第三方宣传部门”,这是让政府为自己的灰色生意背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旅游体验官”这个给人无限的憧憬的岗位,已经被一些公司弄成了违法的低价旅游团的新马甲,成为赚取“人头费”、骗取地方政府旅游补贴的道具。对于这样的秽土重生,绝对不能姑息纵容,必须祭出重拳打击,从而打造清朗的招聘环境和旅游环境。

    责任编辑:沈彬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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