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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瑞代表:加快物业管理国家立法,体现物业企业公益属性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华瑞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法,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业主自治是小区管理中的重要力量,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地方立法都规定了由业主大会、业委会为主体的自治架构。不过,高华瑞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召开难、运作难、监管难,业主大会制度往往难以落实,地方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也缺少刚性手段。
“传统的物业管理是业主与物业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开展的居民小区管理。”高华瑞表示,但当前物业管理活动的内涵、外延已发生变化,如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物业企业除了负责小区日常服务,还承担街道、社区、公安、卫健、消防等委托的工作,并涉及小区市政绿化、人口普查、违章整治等“准公共管理”,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确立了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关系,仍满足不了复杂的实践需求,特别是涉及物业管理活动定位的核心问题,地方性法规无法规定。
高华瑞建议制定物业管理法,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益属性和社会价值。具体制度设计上,落实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物业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属地政府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明确行业监管职责,推进公安、城管、环保、消防等部门执法职能延伸至小区,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公里”。
高华瑞还建议国家立法层面明确业主大会的主体资格,确认其法律地位,进一步完善业主大会制度,明确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流程、运行规则及法律责任。加快落实标准化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物业招投标监管,营造优胜劣汰、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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