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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法院公布2023年第3批失信人名单
独山县人民法院
2023年第3批失信人公布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根据相关规定,失信人员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
1、火车飞机限制:失信人员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及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住宿限制:失信人员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会受到限制;
3、经营限制:失信人员在租赁办公场所时,不得租赁高档的写字楼、公寓等场所;
4、新建、扩建、装修房屋限制: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房屋,也不得对房屋进行高档装修;
5、车辆限制:失信人员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限制:旅游、度假也会被限制;
7、理财产品限制:失信人员购买保费较高的保险理财产品也会受到限制;
8、子女教育限制:失信人员的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高铁限制: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随时向独山县人民法院反映举报。
执行举报电话:0854-8622414。
原标题:《独山县法院公布2023年第3批失信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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