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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申请经适房被拒去查个税:一公司冒其名义发工资避税

华商报
2018-06-27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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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适房和公租房被驳回后,邵先生查询了自己的个税信息,不料却发现“大秘密”——他竟然还有一份工资,可发工资的公司,他压根儿没听说过。

申请住房连番被驳回

市民发现信息被冒用

“我一个月3000多元工资,刚够缴税的水平(现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邵先生说,由于收入不高,他便将住房瞄向经适房和公租房,“2017年七八月吧,我申请了经适房被驳回,理由是收入超标。”邵先生说,由于对经适房的申请条件不是很清楚,就没在意。今年3月,他申请了公租房,又被以“收入超标”驳回。

两次被拒后,邵先生专门查了经适房等的申请条件,“收入4000元以下”。邵先生说,自己又没有别的收入,按照政策,他应该可以申请,屡次因收入超标被驳回,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4月底,和朋友说起此事,朋友提醒他可以查询下个税。“支付宝上有个个税查询端口,可以查到自己名下的每一笔合法收入。”邵先生查询后惊讶地发现,从2016年5月到2018年3月,“西安顺美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月都会给他发3400元工资。

收入超标的原因终于找到了。但这个给他“发工资”的公司,邵先生是第一次听说,每月的3400元也从未领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税务部门协调

大部分“发工资”记录被删除

名下凭空多出一笔工资收入,会不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呢?邵先生拨打12366反映了此事。5月,莲湖地税的工作人员与邵先生一起找到了位于丰登南路的这家公司。在税务部门的协调下,支付宝上能查到的另一份工资收入的信息绝大多数被删除,“现在2016年和2018年的删除了,2017年的还没删完”。

邵先生说,他曾与涉事公司接触,“起初,他们的负责人说是他们有一个员工工资太高,为避税找了一些人分担。”邵先生表示,对方的解释他能理解,但他们的违法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影响,先后申请经适房、公租房失败,其他方面的个人信用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于是提出赔偿要求,但对方不接受,“后来他们干脆不承认冒用我的信息了”。

涉事公司承认用他人身份证“做一些账务处理”

“我们确实用了他的身份证,也向他承认了错误,道了歉,税务部门也对我们做出了处罚。”6月26日下午,西安顺美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党姓工作人员坦承,税务部门已介入处理,并删除了相关记录。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邵先生的一位朋友曾在他们公司上班,他们曾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做了一些账务的处理”,但当时邵先生朋友说邵先生未上班,借用不影响,后来邵先生朋友离职了。

华商报记者进一步询问所谓“做了一些账务的处理”是否就是避税,这名工作人员未予说明。他表示,对于邵先生提出的索赔要求,他们难以接受,他建议邵先生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我们公司赔偿,那到时候就是公司的问题,可以进行赔偿。”

对此,邵先生称,他从未有朋友在该公司上班,这是对方的托词。“不管怎样,他们这是犯法的。”邵先生说,他已做好与对方对簿公堂的准备。

>>记者手记

盗用身份信息,必须付出代价

先后申请经适房和公租房都莫名因收入超标被驳回,竟是被一家公司冒用身份信息“发工资”,这一发就是近两年。可怜的是,邵先生因为这些素未谋面的工资,被住房优惠政策排除在外,甚至还可能背上个人信用问题。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实施了犯罪活动,以犯罪论处。另外,公司冒用他人的信息,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公安部门也可立案调查。邵先生的身份信息被盗用,姓名权被侵犯,并造成利益受损和精神伤害,他应通过法律渠道维权,追究该公司责任。

 “被盗窃”、“被吸毒”、“被犯罪”、“被通缉被追逃”……近年来,盗用身份证犯罪事件时有发生,被盗用者无辜遭受不白之冤,且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利益受损,却往往投诉无门。

“我们已经被税务部门处罚了”,这句来自盗用他人身份证公司工作人员的话形象地说明了一个问题,盗用他人身份证,违法成本太低!仅仅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就可以一了百了么?只有依法严厉打击盗用身份证犯罪,让想冒用他人信息者“有贼心没贼胆”,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有效整治。

(原标题:申请经适房被驳回,发现自己还有份工资;西安男子称发了近2年工资的公司,此前从未听说过)

    责任编辑:谢寅宗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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