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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刊文评“头腾大战”:大,应该有大的样子
人民网6月26日消息,连日来,被誉为“互联网界年度大戏”的“头腾大战”,剧情再起波澜。继之前的叫板互掐升级为 “不正当竞争”的互诉之后,这回腾讯与今日头条纷纷宣称遭遇了“黑公关”并报案。即便在真相还未查明的情况下,但是神同步的时间节点、针锋相对的暗指影射,不得不令公众怀疑这是两家公司又一轮“较量”。“头腾大战”令人头疼,让以“开放、平等、协作、快速、分享”为精神内核的互联网,只是看上去很美。
真相不明,是非难断。何不暂且跳出“黑公关”的纠纷,来审视互联网时代的商业竞争。毫无疑问,互联网市场的蛋糕越做越大,让中国互联网企业迎来了快速增长阶段,甚至赢得了世界的声誉。然而,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互联网公司之间该采取何种竞争手段来分享这块蛋糕?是越“野蛮”越给力、越“出位”越有为,还是有别的更好方式?
不遵循商业道德的商战,只能是一场“伤战”。犹记得,从抹黑竞争对手的乳企公关战,到褫夺用户权利的所谓“艰难的决定”,再到逼迫供应商“二选一”的电商互怼风波,都将共享的互联网变成肆意厮杀的战场。明枪互攻、暗箭互射,从而引发商业秩序混乱、商业伦理失范、经营环境恶化,导致消费者利益被绑架甚至弱化,最终造成用户对企业严重不信任。如果不汲取教训,依然走在非理性的竞争道路上,不管企业规模多大、名头多响,都只会“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商业文明一日未深入骨髓,野蛮商战便终难除根。进入信息时代,今天商业文明的要求更高。这种文明,是在竞合中创造机会,让协同共赢成为商业生态的主流。
有一个“伟大的对手”是值得庆幸的。纵观商业史,失去商业伦理支撑的企业,难有基业长青,或可显赫一时,未必能在社会尊重下持续辉煌。有句话说得好,“你是我的对手,但不是我的敌人。”在体育赛场上,拥有对手,才会自我抛弃懒惰,激发奋进,勇攀世界纪录的高峰。商场也一样,并非你死我活的战场,即便是竞争对手,也可以是共同开拓商业疆域、做大市场蛋糕的事业伙伴。就像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麦当劳与肯德基、苹果与三星等等,正是强劲对手的存在,彼此不敢懈怠,互相促进、共同进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竞合的信条,既能促使双方维护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保证自身利益持续发展。
商业竞争不是一时的“斗鸡竞赛”,而是长期的健康博弈。任何时候,“不作恶”是商业伦理的底线,而不是商业文明的天花板。营商环境压力再大,也不能成为企业“使坏”的理由。但如今,仍有一些竞争对手,制造似是而非的信息,刻意抹黑对手,污染商业生态。这警醒我们:政府部门介入只可解得一时之痒,法律制度还需给力。当前,与网络世界更新速度相比,法律规定相对滞后,一些法条相对模糊,互联网企业难以及时有效低成本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纠纷,就缺乏足够的主观动力和客观标准来规范自身行为。推动相关立法、司法走向完善,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
“以义制事,则知所利矣”。互联网巨头,大,应该有大的样子。不仅要成为更有效率的经营者,还应顺应时势成为更高价值的实践者、新时期商业文明的有力建设者,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成为中国经济的价值标杆和推动力量,进而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家精神点亮全世界。
(原题为《人民网评“头腾大战”:大,应该有大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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