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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长江干线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长江大保护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库和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2023年3月1日,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长江干线沿线南通、武汉、宜昌、重庆4地长江航运公安局下设分局、属地检察院共8家单位,以视频连线方式,正式启动长江干线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介绍《关于建立长江干线刑事司法协作机制的倡议书》。
根据《倡议书》,八家司法机关达成共识:发挥长航公安、检察机关合力,推动建立跨区域性项目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预防型保护机制,对于破坏长江保护的重大案件、舆情及时相互通报;不断规范提升跨区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刚性及质效,深化落实整改,充分发挥公安提示函提前预防、维护治安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保护长江;涉及不同地域破坏长江行为的,开展沟通联动,细化涉江刑事案件逮捕证明和不起诉标准,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保障案件办理的统一性;各倡议单位轮流定期邀请相关司法实务人员、涉江水生动物、水环境专家、法学专家等,召开涉江犯罪治罪治理论坛。
视频会上,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春华和葛洲坝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仲华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基本情况及涉江犯罪侦查、检察履职情况,并就2023年长江干线刑事司法协作相关工作做出安排。
原标题:《长江大保护|长江干线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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