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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公祖师像案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国内追索诉讼曾历经七年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周强在工作报告中提及“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评价称该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7月1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收藏者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至此,长达七年的国内追索诉讼画上句号。
二审法院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故作出如上判决。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供奉在福建大田县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内,1995年12月被盗,下落不明。2015年3月,匈牙利一博物馆展出一尊肉身佛像,两村村民认为该佛像即为被盗佛像。福建省文物部门也予以确认。该佛像收藏者为荷兰藏家奥斯卡·凡·奥沃雷姆。
2015年起,两村村委会代表村民在中国和荷兰进行平行诉讼,对佛像进行追索。
2020年12月,福建三明中院对该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公开宣判,判令被告返还佛像。
三明中院一审审理认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在其诞生地、长期保存地是重要的信物,承载着当地众多信众的精神寄托。该佛像也只有回归其诞生地和长期保存地,才能真正具有融入众多信众日常生活的生命力。“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作为集体所有的传世文物,于法而言,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的集体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作为祖师信仰的信物,于情而言,“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应当返还给信众村民。作为人类遗骸的文化财产,于理而言,“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亦当回归其原始文化氛围和故土环境。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被偷盗、未经中国政府许可非法出口到国外后,阳春村委会和东埔村委会有权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跨境追索,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流失的珍贵文物。
据此,三明中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新闻在报道时点评,三明中院在长达37页、2万多字的判决书中,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争议的焦点问题,逐一作出认定,彰显了中国法院的司法能力与水平。三明中院所作出的判决结果,为我国通过民事司法渠道追索流失文物开辟了新的路径,属标杆性、突破性、开创性的裁判。
阳春村民委员会的代理律师徐华洁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次首例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海外流失文物,是有开创性的,甚至是标杆性的,也开启了追索文物的一个有效的司法保护途径。就目前而言,中荷两国还没有相互承认司法裁判的约定,所以执行时会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也会再跟奥斯卡积极协商,民事纠纷允许在事后调解,希望能够通过协商早日回归”。
2023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被誉为民间通过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开创性案例。
最高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针对1995年被盗后流失海外的“章公祖师”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持有该文物的外籍人员向文物所有人返还原物,在探索涉外文物司法裁判规则、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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