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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艾滋病,入狱后配偶才得知,法院说不属于无效婚姻?

2023-03-08 15: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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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女子因丈夫婚前隐瞒艾滋病请求撤销婚姻,但是法院却说艾滋病并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王某与李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1年李某因犯罪入狱,狱警告知王某替李某准备抗艾滋病的药物,王某才得知原来李某一直患有艾滋病,但李某从未告知王某。即便是王某看见李某在吃药,李某也以服用的是治疗肝病的药物为由搪塞王某。

现在王某得知真实情况后,以李某隐瞒重大疾病致使自己遭受身心重创,婚姻无法继续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婚姻无效,撤销婚姻。法院审理后认为,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是对于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疾病,结婚时均有相互告知的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撤销王某与李某的婚姻。

虽然,法院最终还是撤销了王某与李某的婚姻,但是有人会对于“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表示质疑,婚前隐瞒艾滋病不算无效婚姻,什么才算呢?今天律师就给大家说一说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一、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不存在法律效果的婚姻关系,从始至终都没有法律上所规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就目前《民法典》来讲,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三种:(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虽然以前《婚姻法》中有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也属于无效婚姻的一种,但随着科技、医学的进步,所能攻克的疾病越来越多,本着提倡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限制该部分人结婚的权利,因此在《民法典》中删除了该条规定。

二、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一方或者双方都有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利,撤销后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民法典》也规定了两种可撤销婚姻的情形:(1)被胁迫结婚的;(2)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办理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需要注意的是,可撤销婚姻的提出应当在知道可撤销事由后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隐瞒艾滋病确实不属于法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因此最终法院还是判决撤销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经认定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均恢复成未婚状态,而非离异状态。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婚前体检真的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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