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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十年不作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敷衍塞责
2018年6月2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对梧州市城区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督察发现,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9个排污口仍未彻底整改到位,但已赫然公示完成整改;同时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仍有废水直排、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违法堆存等突出问题,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广西一些地区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突出,梧州市城区5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9个排污口。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梧州市在明知水源保护区还有大量其他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就事论事,仅针对督察明确指出的9个排污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于2017年12月13日上报完成整改,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销号。
2018年6月2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已赫然公示销号的9个排污口问题并未整治到位;而且在富民水厂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废水直排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仓库、货运码头和大量“散乱污”企业,一级保护区还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二、问题突出
一是每天上千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2017年6月4日,梧州市就上报完成富民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梧州学院污水直排口截污工程,但督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仍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水量约达300吨/日。督察人员在检查梧州市上报完成的另一排污口截污情况时,发现距排污口不到30m处有泡沫翻腾,顺藤摸瓜查出在一级保护区内有一直径约1.5米的废水排口正在排污,水中有大量白色泡沫,排水沟渠已被严重腐蚀,经现场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浓度达120毫克/升,pH值为2.82,属强酸性废水,排量近1000吨/天。
pH值为2.82的强酸性废水排入水源一级保护区二是水源地危险废物非法堆存,触目惊心。督察人员沿江排查污水直排口时发现,一座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距江岸仅约10米的仓库内,有4个大储罐,贮存能力超过100吨,已非法存有约30吨盐酸,没有建设任何环境应急措施,仓库直通江岸的沟渠已被腐蚀成黄色,并散发出强烈刺激性气味。督察人员在对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排污口检查时发现,企业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建有两座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距离桂江仅50米左右。仓库存有大量废香蕉水、废油漆等有毒有害溶剂,现场检查时仍有铲车正往仓库运送废香蕉水。
督察还发现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多家废品收购点,露天堆放废氢氟酸、废油漆等危险废物,无任何防治措施,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
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危险废物仓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危险化学品仓库贮存大量盐酸
三是保护区内“散乱污”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还建有大量民房,很多民房出租给废品回收、纸箱生产等散乱污企业,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处可见。此外,保护区内沿江仍有多个小码头,现场督察时,位于一级保护区内的火山油库趸船码头仍在装卸油品,环境风险突出。
水源保护区内堆存大量废渣及垃圾三、失职失责明显
梧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上,长期不重视、不作为;在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上,就事论事,不严不实,敷衍塞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2013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梧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年开会研究,年年制定方案,但年年收效甚微,年年形势严峻。其中富民水厂、北山水厂迁建及取水点上移工程,早在200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就曾研究,并于2012年10月正式印发工作方案,要求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实施,计划于2015年12月建成。从提上议程至今已有10年,承诺的完成时限也已过去3年,但该项工作仍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明确指出梧州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但市委市政府仍然心存侥幸,回避问题,仅针对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的9个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而对其他问题避而不见、熟视无睹。而且在9个排污口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公示申请销号,工作敷衍不实。
在督察组的督促下,目前梧州市已对危险化学品仓库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着手清理。督察组还将开展进一步调查,督促地方加快整改,对可能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甚至失职失责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办理。
(原题为《梧州市十年不作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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