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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3起个人糖尿病骗保案例,用虚假材料致医保基金损失
为加强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管理,严厉打击个人欺诈骗保行为,曝光3起个人糖尿病门特骗保典型案例。参保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门特待遇,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在此,天津市医保部门温馨提醒每一位参保人,医保基金是“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大家的切身利益,任何人不得侵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
一、参保人员崔某违法违规案
执法人员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参保人崔某(身份证号码12010219XXXXXX2468)糖尿病门特就诊数据异常,按照执法流程调取其门特登记材料,发现参保人员崔某办理门特登记时提供的住院病历系伪造,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其存在以欺诈、伪造材料骗取医保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9万余元。经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普法释法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主动退回医保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市医保局依法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行政处理决定。
二、参保人员王某违法违规案
执法人员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参保人王某(身份证号码12010519XXXXXX0023)用糖尿病门特频繁取药,存在数据异常,按照执法流程调取其门特登记材料,发现参保人员王某办理门特登记时提供的住院病历与原始住院病历不符,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其存在以欺诈、伪造材料骗取医保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5万余元。经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普法释法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主动退回医保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市医保局依法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参保人员王某某违法违规案
执法人员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参保人王某某(身份证号码12010319XXXXXX2125)糖尿病门特就诊数据异常,按照执法流程调取其门特登记材料,发现参保人员王某某办理门特登记时提供的住院病历系伪造,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其存在以欺诈、伪造材料骗取医保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万余元。经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普法释法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主动退回医保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市医保局依法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行政处理决定。
原标题:《天津通报3起个人门特骗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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